Paul Allen 发起专利之战

公司

2010-08-28 10:13

(年轻时的 Paul Allen 和 Bill Gates)

了解微软历史的估计都知道 Paul Allen 先生,微软联合创始人,最近,Paul Allen 先生通过他的公司 Interval Licensing 向法院上了一纸诉状,状告 11 家公司侵犯了他的专利。啊?

这 11 家公司包括:Apple, eBay, Facebook, Google, Netflix, Yahoo, and YouTube。很好很强大,特别是状告微软的合作者 Yahoo,对此,不知道盖茨和鲍尔默有何感想。

专利涉及的是…… 网络搜索方面。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

快速概览所需信息(通过使用声音、视频、文字的混合,使用户能够快速了解信息整体概况)、在使用设备的时候保持用户对非重要信息的感知以及在有用户感兴趣的内容时做出提示。这已经成为向读者展示搜索内容时采用的通用观念,显然许多公司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他所说的专利,包括微软自己。
Paul Allen 先生基于对微软的感情,没有状告微软,或许对于 Yahoo 在搜索技术上逐步转向 Bing 的事情,Paul Allen 还不知情?

Paul Allen 的动机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钱,根据维基资料,他家财万贯,身价 135 亿美元。为了名声?2008 年时代杂志将他列为 “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 100 人之一”。为微软效力?2000 年 12 月,他已经从微软正式离职,虽然仍持有 1 亿 3800 万的股份,但毕竟已经不参与公司事务了。

当然,也许只是为了他的公司,Interval Licensing 本身就是以卖技术专利来赚钱的,但是如此大规模的状告其它大公司真是有些“redonkul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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