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Deyan Sudjic | S.A.L 译,转载请注明iFanr.com原文链接
有两种工业设计师。一种设计师会自觉不自觉地竭尽其力跟随Raymond Loewy的足迹。Raymond Loewy是他们当中最讲究的:开运动款汽车,留一字胡,用软薄绸手帕还凭借非凡魅力沽名钓誉。在可口可乐开始生产那款全球最著名的瓶子以后,他才来到美国。但他却成功将自己和这款最经典的可乐瓶子联系在一起,连大英百科全书上都这么说。他是一个让销售曲线变漂亮的人。他是在一战后来到纽约,身无分文,依靠个人魅力立业的人。他也是雇公关顾问捉刀,让自己登上《时代周刊》封面的人。
另一种是以Dieter Rams为代表的工业设计师。在他看来,强调设计原则是一场道德圣战。和注重手工艺的William Morris不同,Rams相信工业生产的潜力。但另一方面,Morris和Rams都有把设计当成道德追求的一种略为偏激的取向。Morris少年老成,他曾拒绝踏入1851年在伦敦水晶宫举办的世博会,因为他确信在里面只会看到机器制造的垃圾。而Rams则时常带上大袋子在住处周围的树林清理垃圾——在他的法眼中那是视觉污染。Rams在Braun公司的办公室就是设计世界的“瑞士”——中立的研究,唯一的色彩来自于他手上香烟的橙黄色的烟嘴。Rams是一个信仰“少就是好”的人。
Loewy和Rams都善于讲故事,这说明他们尽管表面上有诸多差异,但实际上可能是在做类似的事——用设计作为一种语言或方法来表达世界观,赋予它物质属性。虽然内涵各不相同,但是都有深具含义。Loewy非常善于展现个人魅力:他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建造了工作室的缩微模型,在宾夕法尼亚铁路公司一辆以他“名义”设计的蒸汽机车旁边抛头作秀,把Gestetner的复印机从一件办公室工具塑造成彼时的iMac——一个渴望建立自己先锋形象的公司的有力标志。
Loewy和通用汽车造型设计师Harley Earl体现了由Earnest Elmo Calkins发展而来的消费观念。Earnest Elmo Calkins开创了现代广告工业,他和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营销先锋们致力于促使世界用消费来走出萧条。“商品分两类,一种是用品,如汽车,安全剃须刀等;一种是消耗品,如牙膏,梳打饼干等。”Calkins在1932年写道,“营销策划务必要确保将现在的用品变成未来的消耗品”。虽然我们确信自己太老道了,不会被这样的报废策略所欺骗,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放任自己去购买那些专门设计来诱使我们消费的产品。在一个所有政府都致力于让公民投身借贷和消费的世界,不难明白,设计重新赋予了类似的任务:说服我们购买不必要的东西。
而另一种对于设计的说法则是设计师把自己的工作当成一种社会使命。英国第一个规范的设计咨询公司自称为设计研究部——听起来像是政府的一个部门而不是商业组织。同样的想法也在现代艺术博物馆Arthur Drexler的收藏策略中得到体现。他收藏了(Bell 47D1) 直升机,但是拒绝在他的任期收购更多的机械装置。他宣称这些设计“过多着眼于商业因素,与美学品质不但无关,甚至有害。”这是注重格调的Loewy和他的追随者依旧保留的观点。这样的具有欧洲传统特性的设计品可以在Behrens,Rams,或者Jasper Morrison中找到。不过,这种理解似乎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如果工业设计是理解物质世界的一种方法,那Drexler的观点就显得相当狭隘了。
我们现在可以在Jonathan Ive的身上和他的Apple作品看到这两个设计传统的融合。Ive使用Rams发展而来的具有逻辑,理性和低调属性的设计语言,把它们灌输入智能设备中,这在他设计的第一代iPhone的计算器界面体现得尤为明显。它引用自Braun的计算器设计界面,Ive以此向Braun致敬。但与此同时,Apple也带来报废的理念,那是一种Calkins最为欣喜的方式。每18个月,就会有更好、更漂亮、更智能的新Mac出来,让之前的Mac产品以及昂贵的外设显得落伍。
两种设计传承都帮助我们理解了产品,这些产品形成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形态。它们引导着我们的欲望,承载着精巧的设计来获取情感的反馈。产品可以漂是亮、聪明、精巧或精密的,但也可以是粗陋、平庸或有害的。设计师试图通过设计让廉价的大批量工业产品显得有价值,让它们看上去具有男性化或是女性化的特征,让他们看上去坚固或时髦——超出功能性要求。无论哪种设计传承都一样。设计所真正改变的是我们和所拥有的产品的关系。(手机等电子产品)它们正不断失去和我们长相厮守的属性。一旦和人的皮肤接触,刚开箱的崭新聚碳酸酯材质就开始污损。我的手机放口袋一两个月后,看上去就已经斑斑驳驳。
但是我的第一部Nikon SLR虽旧犹荣。黑漆皮掉了,它就露出黄铜机身的幽微光亮,就和像老旧牛仔裤的会露出棉绒纹理一样。我也还保存着我父亲的便携式打字机,按键锈在一起,色带破损,再也没法打字。但我不会抛弃它,它已经陪了我父亲半生。而我每18个月换一部的笔记本电脑,我却丝毫不担心我女儿会冒险爬高把它们中的任何一部放至最顶层搁架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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