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Google 用户条款,新 Google 广告

公司

2013-10-12 10:55

为刊登广告而更改用户服务条款,如果这一次用户忍了,那是不是还有下一次?我说的是 Google 今天修改用户条款这件事。

Google 最主要的修改是引入了新的条款 “个人资料名称和照片在评价和广告等服务中的显示方式”,简而言之,在 Google 的广告上可能会出现你的头像,以及曾经做过的评价。Google 称,“我们想为您(以及您的朋友和人脉关系)提供最实用的信息,而来自熟人的推荐将大有裨益。”

Google 将这类 “最实用的信息” 称为 “分享认可”(shared endors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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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觉得最近 Google 开始变得不够专注,那么现在 “分享认可” 告诉我们原因为何。一切 Google 新上线的服务,其中一个重要目的是收录个人信息。你在应用商店、音乐商店、电子书商店、在点评服务、在 Google +1 里留下的个人信息,都被 Google 这个数据狂用算法一一串联起来,然后用在了 Google 向你朋友展示的广告上。

是的,Google 为种广告手段添加了限定条件:“只有您指定的分享对象才可以看到这些内容。” 而且,你也可以在广告设置中把它关掉。但 “分享认可” 给人的感觉仍然很奇怪:我贡献了内容,但这些内容被别人拿去用,然后这些内容还帮他赚钱。

比较糟糕的是,“分享认可” 无形中让你个人为某些产品、地方、公司的广告作担保,你个人在朋友圈里的声誉说不定会受到影响。而下面这种尴尬情形,或许也会成为现实:

“喂喂,上次你推荐的意大利菜馆的饭菜很难吃,而且很贵!”

“什么?我推荐过吗?”

“有啊,我在网页上看到的。你说这家意大利菜的披萨很好吃,而且价格只有其它菜馆的三分之一。”

“没有吧,我查一查,你是在哪里看到的?” 最后发现,原来广告上显示的,是你在 Google 上两三年前写过的一条评价。

当然,互联网服务的核心价值在于破除壁垒,增加信息的流动速度。许多 UGC 服务,比方说豆瓣、微博、微信都让人更加乐意分享自己的观点,而且出门在外人们也越来越依赖其他人的点评,来做决定。Google 的做法实际上也增加了信息的流动,在别人观看广告的时候,直接就能知道你的评价,而不是打电话或者在网络问人。

但这种做法,仍然充满了 Google 风格的机械主义味道。

我可以理解,从 Google 的观点来看,这反而是恰当的。《In The Plex》记录了拉里·佩奇、谢尔盖·布林的观点,他们认为 Google 应当成为 “人类大脑的一部分,在思考某件事但又不知道太多,能够自动获得想要的信息”。——如果你对某个广告感兴趣,但不知道如何决定,希望求助于朋友的时候,“分享认可” 能够直接给你答案。

得承认,熟人推荐是很有效的推荐机制,特别是你表现得对某一个领域特别熟悉的时候。但问题在于,答案并不永恒。就好像刚才我模拟的对话场景一样,当我们在网络上输出太多信息的时候,有时候都忘记自己说过了些什么;而且客观事物也会发生变化,一年前去过的一个饭馆还能给你留下好印象,一年后则未必了,但你未必会更新自己在网络上的评价。

Google 员工里流传一则笑话,说佩奇总是 “去了未来然后再告诉我们如何做。” 也许他窥视到了未来的一角,而我现在要做的,等未来来临之前把 “分享认可” 给关掉。

 

题图来自 tor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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