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市场迎大考,“黑车洗白” 成过去时

董车会

2014-08-13 11:46

不出外界所料,租车市场面临的政策风险成为了现实。

昨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点击查看全文 ),《通知》开篇即指出:

一段时间以来,借助互联网和手机软件预约租车的消息频繁见诸媒体。经核查,其中一些经营者主动与汽车租赁企业洽谈租车事宜,或自行登记注册汽车租赁企业但不按规定备案,同时将各类私家车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而是在没有取得合法营运资质情况下,以提供便利租车服务为名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显然,《通知》将矛头指向了日趋火爆的租车市场,易到用车、Uber、AA 租车、快的打车、滴滴打车等公司均可能受到冲击。

《通知》中的两项规定颇为市场关注:

  1. 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用于租赁的车辆应当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即车辆的行驶证件注明的车主名称应当是持证的汽车租赁经营者;
  2. 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因此,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情况下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营运活动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私家车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经营;汽车租赁服务不得配备司机。这两点都将直接冲击租车市场。

即便自身不承认,但大部分租车提供方都招募了一定数量的私家车,然后 “洗白” 让私家车从事租车服务。

新浪科技实地调查十余位易到用车的司机后发现,大多数人都是直接找易到用车,然后由后者安排 “挂靠” 在某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就开始上路运营了。司机的行驶本上写的是个人的名字,而非租赁公司。这并不符合《通知》的规定。

此外,包括易到用车、AA 租车、PP 租车在内的租车公司均涉及 “为消费者配备司机”,而如果这些公司不具备客运经营资质,那么此举也违反了《通知》规定。

不过,PP 租车今日针对《通知》回应称,PP 租车是 P2P 汽车共享自驾模式,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范畴,且不提供带驾,因此暂不适用于《通知》的规定。

目前,国内三大互联网巨头均已涉足租车市场,阿里巴巴投资的快的打车已于 7 月初推出 “一号专车” 服务,而腾讯投资的滴滴打车也内测了商务租车服务 “U 优打车” 多时,预计 8 月底正式上线。上周,易到用车宣布将联合百度推出商务租车服务 “百度专车”。

就目前来看,不排除其他城市跟进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脚步的可能。日趋火爆的租车市场正迎来一次预料中的大考。

 

题图来自 thecaliban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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