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tter 的《创新者专利协议》:一次理想主义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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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0 07:00

如果关注各大公司之间的竞争,你会发现除了做出比对手更好的产品,专利也是它们常用的武器之一,Apple 与 Samsung、Yahoo 与 Facebook、还有 Google 与 Oracle 之间的专利战都是近来比较广为人知的。不过这一场又一场的专利战,给大多数人的感觉可能就是 “一团糟”,它们对整个科技界的良性发展并无好处,而且在多数情况下,受伤的总是消费者。

Twitter 似乎没有兴趣参与到专利战中。昨天 Twitter 通过一篇博文向全世界公布了自己起草的《创新者专利协议》(Innovator’s Patent Agreement,简称 IPA)。

IPA 是一种新的转让专利权的方式,它的作用是让工程师及设计师们的专利 “受到控制”。

Twitter 称任何遵循 IPA 条款的专利转让,被授权方都只能将专利权用于防御目的,不能在没有原专利持有方允许下将该专利用于 “有攻击性质的起诉”。而且,原专利持有方对专利的 “控制权” 是终身的。这份协议的意图很明显,是想要让专利这个东西变成 “盾牌” 而不是 “尖刀”。

至于 Twitter 为何决定起草这份协议,还要追溯到 Yahoo 对 Facebook 的起诉,一位之前在 Yahoo 工作的开发者 Andy Baio 在连线发表文章控诉自己的老东家不信守承诺,将原本说好只用于防御的专利权用于起诉 Facebook。在这篇文章发表一个月后,Twitter 认为诸如此类的口头协议都不可靠,只有撰写成文才有真正的约束力,于是就有了今天的 IPA。

ArsTechnica 对此评价说:

Google 与 Oracle 的专利纠纷本周正式开庭,科技界的专利战不仅距离结束很远,而且有可能继续加剧。Twitter 的协议并无法改变这个现状,但它无论如何是积极的一步。

与 ArsTechnica 及大多数人的正面评价不同,Instapaper 的开发者 Marco Arment 对 IPA 发起了质疑。引发 Marco 质疑的点就在于 Twitter 对 “防御目的” 的定义上,根据 Twitter 在 GitHub 所发布的文件,专利持有者(以 Twitter 为例)可在以下情况进行反击:

  • 可起诉任何因某项知识产权控告或威胁控告 Twitter 的个体
  • 可起诉任何在过去十年间因专利侵权控告过他人的个体
  • 可起诉任何对 Twitter 来说构成专利诉讼威胁的个体

Marco 认为这样的界定太过模糊以致有非常大的解释空间,他举了几个例子来说明:

  • 假设 Instapaper 增加了 “下拉更新” 的功能(Twitter 已经申请专利),而 Twitter 推出了个待阅软件叫 Instasaver。如果 Macro 告 Instasaver 商标侵权的话,Twitter 可以用 “下拉更新” 的专利来反击。因为在上面的第一条定义中,Twitter 说的是 “知识产权”,而没有特指专利。
  • 假设 Twitter 增加了 “倾斜滚动” 的功能(Instapaper 的功能之一),并且 Twitter 设计师偷懒直接照抄 Instapaper 的工具栏图标。如果 Marco 因此 “威胁控告” Twitter,并要求其撤下图标的话,Twitter 可以用 “下拉更新” 的专利来反击。
  • 第三条定义的解释过于广泛。Marco 以目前关系不错的苹果和 Twitter 为例,如果苹果在 iOS 的 Mail 应用了加入了 “下拉更新” 功能。万一这两者关系恶化,Twitter 是不是可以将苹果拥有的专利视作 “专利诉讼威胁”,然后以 “下拉更新” 的专利来先发制人?

因此,Marco 认为 “一个获得专利的 ‘发明’,即使是以 Twitter 提出的条目来获得专利,仍然是有专利的。它不能为任何人自由使用以及有意侵犯,它仍然是危险和不明智的”,因此真正创新的立场是避免申请专利,并且积极推动专利改革。

看来,目前的 IPA 还存在不小的漏洞,规则也不够精细,很难一劳永逸地解决目前 “一团糟” 的现状。虽然如此,IPA 仍是怀着理想主义向着正确的方向迈出的现实步伐,而 Marco 的立场则未免有些过于激进了。

题图来自 W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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