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 “动刀”,三星等被罚 3.53 亿元人民币

2013-01-04 14:48

国家发改委近日已对三星、LG、奇美等六家国际大型液晶面板生产企业开出价格垄断罚单,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达 3.53 亿元人民币。其中,三星 1.01 亿元,LG 1.18 亿元,奇美 9441 万元,友达 2189 万元,中华映管 1620 万元,瀚宇彩晶 24 万元。

这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开出的金额最高的一张价格违法罚单。国家发改委官员许昆林表示,涉案企业已提出整改措施,包括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中国法律、尽最大努力向中国彩电企业公平供货并对中国彩电企业内销电视提供的面板无偿保修服务期限由 18 个月延长到 36 个月。

根据腾讯科技报道,国家发改委曾多次收到举报材料,反映上述六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2001 年至 2006 年期间,六家涉案企业在台湾地区、韩国共召开 53 次 “晶体会议”,针对全球市场交换液晶面板市场信息。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液晶面板时,涉案企业依据 “晶体会议” 协商价格或互相交换的信息,操纵价格,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是首起境外企业价格垄断案,因此受到外界广泛关注。自 2006 年发改委收到举报材料开始,至今已有六年时间,调查耗时之长也让人疑惑。而根据凤凰网的报道,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

因为相关证据的提取难度很大,需要精心准备,利用持续的反垄断调查压力和宽大政策,迫使企业前来自首。这一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用于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等工作。

针对这些液晶面板生产企业的同一违法事实,欧盟曾于 2010 年 12 月进行处罚,调查历时四年多,而最早开始此项调查的美国 2012 年 9 月才完成对全部六家企业的审理与处罚,历时六年以上。

登录,参与讨论前请先登录

评论在审核通过后将对所有人可见

正在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