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欧洲用户可 14 天无条件退货

2014-12-30 10:13

日前,苹果面向欧洲的用户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允许在 iTunes、App Store 和 iBooks 内购买商品的用户在两周内无条件退货。该政策涉及的国家包括英国、意大利、法国等。

此前,苹果为在线商店制定的政策是用户 “有权无条件撤回一项交易,除非产品已经发货”,而现在条款作出了更新,用户收到收据后 14 天内均可以申请退货,用礼品卡购买的商品除外。苹果表示,将在收到取消通知的两周内向用户退款,无论这种通知是通过其 “Report a Problem” 功能还是书面报告提交。

这项政策与欧盟此前出台的一项消费者权益法令有关。法令规定,凡是消费者在欧盟国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卖家都必须提供 14 天取消权或退货权。如果商家未以恰当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有关退货的问题,则 14 天退货期可被延长至一年。

 

题图来自 EU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登录,参与讨论前请先登录

评论在审核通过后将对所有人可见

正在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