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觉中国为何售卖黑洞、国旗、国徽照片？

- 作者：爱范儿
- 发布时间：2019-04-12 14:06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1198380

[本文](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g1ODIxMQ==&mid=2650660389&idx=1&sn=601a56284dd0f49e24077c164f275f10&chksm=be96972989e11e3f027a058b3b59ea749075e77b9f4e00618c3967465f490601ac558294d32b&mpshare=1&scene=1&srcid=&rd2werd=1#wechat_redirect)由航通社（微信ID：lifeissohappy \| 微信搜索：航通社 \| 微博：@航通社）授权发布，原标题《再谈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黑洞」》，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或引用。



![再谈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黑洞”](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9/04/imported-1198380-1555048890.jpeg "再谈视觉中国的图片版权“黑洞”")

▲ 书航 4 月 11 日发于北京



一张黑洞照片，引发了关于版权图片库视觉中国的又一场不期而至的舆论风波。

4 月 10 日晚间，全球 6 地同步召开发布会，公布了由「事件视界望远镜」（EHT）项目历时 2 年绘制而成的全球首张黑洞「标准像」。紧接着，有人在视觉中国的图片库发现了这张照片，还明码标价，一时间舆论大哗。

一般来说，由各国政府机关、公共科研机构拍摄或制作的图片、多媒体作品，基本上都是属于「公有领域」或允许极其宽松，基本上无限制的共有授权的。道理很简单，正如微博 @haibaraemily 所讲，「因为这是花着纳税人的钱推动人类的科学进步，这样的科学产出是属于全人类的」\[1\] 。

所以，视觉中国「冒天下之大不韪」把黑洞照片卖钱，也让很多人疑惑「谁给他的勇气」。

### 事件经过：群起而攻之的一天

这不是视觉中国第一次遭遇舆论质疑，去年 7 月，经纬创投的张颖曾在微博上抨击视觉中国「漫天要价」，此后陆续有关于该上市公司商业模式的一些跟踪报道出现。

我的公众号「航通社」曾在当时写过一篇文章《[公众号「大战」视觉中国：创作者为何要为难创作者](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Mjg1ODIxMQ==&mid=2650659858&idx=1&sn=fd7f3ad785c3d54e24d389e966defdab&scene=21#wechat_redirect)》\[2\] ，到现在有人说起视觉中国这家公司的时候，这篇文章还经常被拿出来引用。

不过这次视觉中国要面对的麻烦恐怕要大得多。今天（11 日）中午开始，陆续有网友发现，视觉中国的图片库中连国旗、国徽、团徽、天安门照片、领袖照片都有卖的。

下午，微博 @共青团中央 发帖质疑：「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3\] ，接下来各大企业排列队形跟帖，找出藏在视觉中国图片库中卖钱的自家公司徽标，也有高管相片等等。显而易见，这些企业并没有允许什么中间商拿自家商标「赚差价」。

然后，微博 @河南共青团 官微头像添加「防盗水印」：「视觉中国别偷俺头像」\[4\] ，一时间微博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众多网民群起响应也反应了大家共同的心声：难道这些广为流传的照片也能被当成商品来售卖吗？

更重要的是，考虑到此前诸多企业、个人因为使用视觉中国这一「版权图片库」里面的照片被追究甚至起诉，是不是说它卖则卖了，我们连「不买它的」自由都没有呢？如此一来，卖黑洞照片的视觉中国，它自己不是也成了让大家动辄得咎的「黑洞」？

### 视觉中国上的黑洞照片

首先，让我们从引起问题的这张黑洞照片说起。视觉中国方面今天已经连续接受了不同媒体采访，自己也发了声明。不过，这张图片经过多次修改备注之后，也还没有从它家图片库上撤下。

至少我们可以弄清的是，经过媒体曝光之后，视觉中国不会再对这张黑洞照片做出所谓的「维权」举动，使用这张照片的自媒体、商业机构或者个人，都不用担心收到来自视觉中国的律师函。

简而言之，视觉中国是从法新社（AFP）获得该图片的「编辑类图片使用权」的。视觉中国财报显示 \[5\] ，2017年6月，公司与中新社就内容授权、分发及海外传播展开合作，同时与路透社、法新社、环球网、财新传媒等完成了内容合作续约。

国际上的一些知名通讯社、新闻媒体都会将自家记者拍摄的新闻图片发给全世界的用稿单位。用稿媒体当然可以直接跟来源签约，这适用于你经常使用某家内容的情况。

另一些时候，如果你只是偶尔使用，那就无需直接与来源通讯社洽谈，可以通过交叉授权的方式，从像视觉中国这样的一揽子服务商手上拿到照片并使用。

10 日晚上「事件视界望远镜」项目在全球 6 地同步召开发布会，在当地的媒体可以就近选择会场拍照以及参与问答环节。像法新社这样的欧洲媒体，则选择参加在欧洲南方天文台（ESO）所举办的活动。

如果不是上海、台北或东京这样有本地场的世界其他地方，也较多选择欧洲场作为报道素材。以及，在台北「中央研究院」的发布现场，也是首先转播欧洲场镜头，因此也更凸显出欧洲作为这次全人类共同的探索活动的牵头者的地位。

同一时刻，欧洲南方天文台的官方网站将这一照片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出。企业是非常乐意将新闻稿以免费形式授权给媒体刊登的，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这相当于替企业做了无偿的宣传。这使得全球首张黑洞照片符合在 ESO 网站上的版权协议 \[6\] ：

> 除非特别标注，在 ESO 公共网站上分发的图像、视频、音乐，以及新闻稿文本、公告、每周图片、博客文章和字幕，均通过「知识共享-署名」（CC-BY）4.0 国际版协议授权，只要清晰可见地标注了来源，即可非独占、免费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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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版协议中的「使用」定义非常宽泛，包括直接放置原图或压缩过后的版本，进行剪裁、调色、或将其混入自己的其他作品当中等等。当然，这样的协议并没规定你不准拿这张照片卖钱。

特别是，因为采用了 CC 4.0 协议，相对早前推出的 3.0 版协议，新版给用稿者带来了更大的便利，也让他们不至于随随便便就误堕法网。

在 3.0 时代，只要使用者违反了协议，例如没有正确署名，使用权将立即终止。4.0 版则规定，如违反协议的使用者在 30 天内纠正了错误，使用者的使用权利将得到恢复 \[7\] 。

「知识共享」协议有很多种，其中「相同方式共享」（SA）和「非商业化使用」（NC）不允许视觉中国卖钱这样的情形，但本次并非如此，只是让「署名」即可。

而「署名」的方式也是非常宽松的，有些严谨的新闻媒体会将署名直接打上照片水印以防万一，但如果你像维基百科的「黑洞」词条一样，在小字备注里写一下是谁拍的，也无所谓。

即使是视觉中国通过法新社拿到的照片售卖，由于视觉中国沿用了法新社的图片标注，并且提供了标注的中文翻译，所以可以视为完成了「署名」。

不过有趣的是，正如微博 @SysErr0r （极果网副主编）指出的，过往有人在购买视觉中国的图片以后，可以随便写一句「来源：视觉中国」即可，但如果是这张黑洞照片这么做的话，反而会构成对 ESO 的侵权 \[8\] ……不过你被该天文台追究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 视觉中国上的国旗、国徽、企业标识和高管照片

说完黑洞照片，再说一下国旗、国徽以及一些历史照片的事情。在视觉中国应 @共青团中央 点名删除该图片集之前，我们可以从照片页面 \[9\] 得知，国旗图片是 2007 年由「中国网」提供给视觉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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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网（China.com.cn）当中有一个栏目叫「中国国情」，它类似于新华网（News.cn）开设的「新华资料」以及中国政府网（Gov.cn）开设的「国情」栏目，方便对中国不了解的外国人，或学习相关知识的中小学生等用户，获得一些中国的基本信息，包括国旗国徽，国家成立日期，人口，疆域，民族等等。这个资料库摆在那里，很长时间也没有翻新，估计点击量也不会太高。但这里面确实存有国旗、国徽等相关的图片 \[10\] 。这可能就是视觉中国引用图片的出处。

结合视觉中国的发展历史，这一点就更容易解释。中国网是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管主办的中央新闻网站。而国新办在 90 年代末建立了自己的图片库 ChinaFotoPress，现在归属国新办下设的五洲传播中心管理。视觉中国网站的联合创始人兼总编辑柴继军，就曾在 2006 年担任国新办图片库 ChinaFotoPress 的执行总编辑，与该图片库有着一段历史渊源。

接下来，再说一下保持队形「伸冤」的各家企业标识和高管照片的问题。指出自家商标上了视觉中国的企业，其贴出的「商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企业标识的纯净、无背景，以至于矢量版本的图片，方便运用于其它场合；另一种是拍摄企业大楼外墙、或印有商标的宣传册等的照片。

就像 ESO 愿意免费提供新闻稿一样，大多数企业也设有专门的新闻发布页面，可以随意取用一些官方认可的商标、大楼、办公室、高管等的图片。如果视觉中国引用的图片属于直接从企业官网「扒下来」再卖，则显然不行。

不过，如果矢量标识是视觉中国的签约设计师手绘勾勒而成，或者外景照片是签约摄影师拍摄的，则其中也还是融入了所谓「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像临摹一样，也存在被认定为独立创作的商业作品的空间。特别是对于独自拍摄的外景照片，视觉中国对这类照片做维权从来是理直气壮的，而外界能稍微置喙的，也只有它的定价和执行手法的问题。

矢量图片是需要经过手动绘制的。特别是国徽的图片，观看国徽细部的复杂褶皱就会了解，重新用鼠标画出各方面的阴影颜色等等，确实是一项艺术创作的过程。所以，视觉中国完全可以说自己在网站上售卖的，是经过手动重绘的一个临摹国旗和国徽的艺术作品。

同理，视觉中国如果不是单纯售卖国旗、国徽等图像的矢量版本，而是卖正在飘扬的旗帜、朝阳照射下金光灿灿的徽标等这样再创作后的照片，则从来就不会招致非议。甚至，在上面卖中国地图、世界地图的矢量剪影版，之前也是没什么人质疑过的。可能它只需要注意将官方标识、商标等的矢量图象，完全符合企业 CI 规范、《国旗法》《国徽法》《测绘法》等规定，做到「一点都不能少」。

不过这样一来，视觉中国也就并不拥有对上述这些图像作品的完整索赔权。对于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通过「知识共享」等宽松协议授权的作品，以及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等，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遵守其它附带规定。

例如，《著作权法》第 22 条其中一项是说，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翻拍或者临摹后注明原作者就可以了。

就像黑洞照片一样，如果视觉中国之外的其它地方，有提供一模一样，但完全免费或更便宜授权的版本，而视觉中国不能毫无合理疑点地证明那个免费版和它的版本有什么不同，那用稿方完全可以说我根本就没用你的，用的是那个免费的。

例如，将电脑显示器打开某个网站，同时将照相机对准屏幕翻拍一张，以此代表某个有版权申诉的页面，这种「翻拍」手法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自由创作，借以规避可能的版权争议。在台湾的电视台，对于一时间难以联系到作者的视频节目，都会标注「翻摄自 YouTube」。当然，这并不说明这种办法是万能药，可以随便使用。

再例如，如果我们自己自己去一趟天安门广场，拿起相机拍红旗、华表、石狮子这些象征国家精神的物体，自己用这些照片，则完全没有任何问题。我们也可以说我们用的五星红旗是自己用 PS 画出来的。甚至，我们也可以把自己拍的图片传到视觉中国等地，然后等着别人用图给我们钱。

正如 @共青团中央 指出的那样，视觉中国不拥有对国旗、国徽等标识的版权，它充其量只能就 100% 地拷贝自自家网站的一个副本发起版权声讨。

反过来讲，有的企业发现刊登在企业官网，供媒体选用的高管照片出现在视觉中国，如果有证据证明两张图片完全一致，那么构成侵权的就变成视觉中国了。

### 结论

总结来看，不管是黑洞照片，还是其它徽标、或有免费途径分发的图像出现在视觉中国的货架上，我们都可以用这么一个比喻：这就好像有人用塑料袋接了一口袋空气，然后把袋子扎紧说这空气卖 500 块钱。至于有没有人愿意去买它的空气，那就是另一回事。

我们所关心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视觉中国是否会状告通过免费或其它渠道获取图像的用户侵权，相当于「如果你不买我家的空气我就要告你」，这属于强买强卖。现在看来，视觉中国的解释说明它没有资格这么做。

那么，一旦我们握有免费获取的渠道，这就可以作为视觉中国发起维权时的抗辩理由。而今天由于黑洞照片所引发的这场大讨论，也是在给广大用户撑腰。

像这样的讨论越多，也就越有利于形成一个舆论氛围，让在图片版权领域处于天然垄断地位的大型图片库，能够及时的审视价格政策，能够进一步通过精细化的运营，把工作做精做细，来让图片的创作者和使用者都满意，成为真正称职的中间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