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星 vs 苹果专利案：“审判日”的到来

- 作者：李睿君
- 发布时间：2012-08-25 18:01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140731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Scales_of_Justice.jpg "Scales&#95;of&#95;Justice")](http://www.ifanr.com/140731/scales_of_justice)

三星和苹果的“审判日”终于来了。

美国时间的周五，在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由 9 人组成的陪审团经过 21 个小时 37 分钟的反复讨论之后，对苹果 VS 三星之间的“世纪官司”做出了一审判决：苹果诉讼合理，无需向三星支付任何赔偿；三星侵权行为成立，应向苹果赔付约 10.49 亿美元的赔偿金。以下是 The Verge 归纳整理的详细[判决内容](http://www.theverge.com/2012/8/24/3266439/samsung-apple-verdict)：

> - 三星侵权行为成立，应为其硬件外观设计和软件人机交互设计上的专利侵权行为赔偿苹果 10.49 亿美元；
> - 以 Galaxy S 为代表，三星多款手机产品在硬件上侵犯了 iPhone 的商业外观设计专利；
> - 三星的平板产品并未侵犯 iPad 系列的商业外观设计专利；
> - 包括三星 Galaxy S 和 Galaxy S II 在内等 21 款产品侵犯了 iPhone （iOS）的软件交互专利；
> - 三星的 Galaxy Tab 10.1 系列产品并未侵犯苹果 iPad 系列产品的软件交互专利；
> - 三星多项侵权行为系故意侵权行为，三星高层在“早就知道”或是“应该知道”三星的行为会构成专利侵权，但依旧放任；
> - 苹果方面并未故意侵犯三星的任何一项专利，三星的上诉无效，苹果无需向三星方面支付任何赔偿（准确的说是赔付 0 美元）。

从上述判决可以看到，苹果几乎是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三星方面尽管平板方面并无侵权行为，但大部分手机产品线都构成侵权。10.49 亿美元的赔偿数额尽管比苹果 25 亿美元赔偿要求还不到一半，但依旧可观。而且判决结果的影响力可是无法用数额估算的。

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后，《纽约时报》得到了来自苹果的[官方声明](http://bits.blogs.nytimes.com/2012/08/24/samsung-apple-reactions/)：

> “我们十分感谢陪审团花上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法庭上听取我们的陈述。堆积如山的证据揭露的是，三星的抄袭行为甚至已经远远超过我们的想象。我们与三星之间的漫长诉讼并不仅仅关乎专利或是金钱。更重要的是，我们关乎价值本身。在苹果，我们重视创新，我们生产地球上最好的产品。我们是凭借这些取悦用户，而不是像我们的对手那样，依靠复制来做相同的事情。我们赞赏法院的判决结果，这是一个响亮而明确的信息：抄袭是不正确的！”

而 9to5mac 方面也得到了一份来自苹果 CEO Tim Cook 的[内部备忘录](http://9to5mac.com/2012/08/24/tim-cook-tells-apple-employees-that-todays-victory-is-about-values/)，向苹果员工传达了类似的情绪，其中甚至有很多苹果官方声明中的原话。

面对这个判决结果，三星方面也发表了[声明](http://www.theverge.com/2012/8/24/3266653/samsung-todays-apple-trial-statement-loss-american-consumer/in/3030480)，表达了自己的忧虑和不满：

> “今天的判决结果并不应该视作苹果赢得的一场胜利，对于美国的消费者来说，这更是一次损失。因为这会使消费者的选择更少，相应的产品创新也会更少，产品的售价还有可能会更高。我们很遗憾，一家公司竟然可以利用专利法将圆角矩形（的设计）或是三星和其他公司在逐步完善的技术垄断。我们坚信消费者有选择权，他们购买三星的产品时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购买些什么。这并不是这起诉讼或是其他目前还在进行的诉讼的必然结果。在一些诉讼中，我们已经拒绝了苹果提出的索赔要求。三星会继续创新，继续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

苹果方面[可以](http://www.engadget.com/2012/08/24/apple-samsung-respond-september-20th-injunction-hearing/)在本月 29 日之前（含 29 日）申请将三星有关侵权的产品进行初步禁售，相关听证会的最早会在 9 月 20 日召开，如果苹果方面提出申请的话，三星则要在 9 月 12 日之前（含 12 日）提交回应，而苹果则需要在对方提交回应后两天内再给予回复。

资本市场方面，苹果在盘后交易中股价[曾大涨](http://techcrunch.com/2012/08/24/apple-stock-reaches-new-all-time-high-following-verdict-up-1-70-to-674-48-after-hours/?utm_source=feedburner&utm_medium=feed&utm_campaign=Feed%3A+Techcrunch+(TechCrunch)) 1.70％ 至 674.48 美元，刷新了自己保持的市值记录，随后回落，现在的情况是上涨 0.09% ，股价[维持](https://www.google.com/finance?client=ob&q=NASDAQ:AAPL)在 663.22 美元。

在读者们和我们一同思考之前，先来回顾一下苹果和三星之间多如牛毛的官司吧（统计截止到七月，昨日在韩国双方的一件官司也刚刚[尘埃落定](http://www.ifanr.com/news/140383)）：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applevsamsung-5.png "applevsamsung 5")](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applevsamsung-5.png)

现在仅仅是一审判决，三星还有上诉申请驳回判决结果的可能，但即使这场“世纪官司”在法律上的终审判决结果出现后，人们对此次案件中涉及的创新、道德和法律等问题的思考也远远不会结束。

即使是面对法律，我们也自有道德判断。在《[把矩形申请为专利是可耻的](http://www.ifanr.com/127119)》一文中，李楠曾指出法律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正义和理性：

> 有的时候，法律也未必是靠谱的。
> 
> 奴隶制度？是法律。
> 
> 种族隔离？是法律。
> 
> 禁酒？是法律。
> 
> 妇女没有政治权利？是法律。
> 
> 今天，在某些国家，还有很多不靠谱的法律。比如可以用石头砸死人。
> 
> 历史早已一遍遍的证明过：荒唐的法律不但举不胜举，而且还层出不穷。
> 
> 但是，即使如此，当事情变得越来越荒唐的时侯，你我仍然没有资格言及“合法”与“非法”。专业人士们还要靠他[日进斗金](http://www.ifanr.com/news/120979)。

我们并非在为三星正名，侵权成立就理应就受到惩罚，这是法治社会的规则。借用时下热门美剧《The Newsroom》中的一句台词来阐述一下司法系统的真谛：

> “司法系统的目的并不是关押犯人，而是在保障清白之人的自由”

这次判决是保护了真正的创新，还是在阻碍行业创新的步伐？每个人心中的判断恐怕会各有不同，甚至会上升到道德层面的思考。不过，以道德来衡量这场专利战争可能是会错了意。

在 《[让道德休息吧](http://www.ifanr.com/127969)》一文中，关小羽曾说：

> 因为苹果获得的崇拜，便无限地用道德标准来要求它，这恐怕不是合适的做法。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认为，苹果是为了爱与正义，以及设计师的荣耀去打这场官司的；但我们都明白，商者逐利，苹果挑起专利战的目的只是为了获取更多商业上的利益。
> 
> 当我们谈道德的时候，会有人举出法律的挡箭牌。当苹果找来一帮法棍与三星拼命时，又有人以道德标准攻讦之。与其在两点之间徒劳地折返跑，何不让一个商业话题，回归商业本身？一直被高举的道德，或许有点累了。

与其纠结于法律与道德，不如思考这次专利案的关键所在，即如何保护创新的问题。专利诉讼真的是保护创新的最好方式吗？现在的专利诉讼已经成为大公司打击竞争对手的武器，这恐怕已经不是“保护创新”可以简单概括的。那么，我们保护创新的机制是否已经陈旧落后？如何才能更好的保护创新成果？

一些题外话：

这次“世纪判决”中，微软方虽然[不是](https://www.google.com/url?q=http://www.ifanr.com/news/134603&sa=U&ei=PmM4UOSbD7C0iQfTgYGADw&ved=0CAsQFjAC&client=internal-uds-cse&usg=AFQjCNGoUIC-0y5wbh6iNmqr1wMYkONPuA)此次的主角，而且 The Verge 在联系微软官方对此事进行一下评论时[得到了](http://www.theverge.com/2012/8/24/3266622/samsung-vs-apple-microsoft-reaction-windows-phone/in/3030480)“不对判决结果予以置评”的回复，不过微软旗下有的员工还是在 Twitter 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以下先是来自微软 Windows Phone 营销高级总监 Bill Cox 的[推文](https://twitter.com/billcox/status/239143828081229825)：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QQ截图20120825124300.png)

> “Windows Phone 现在看上去真是太太太太太太（跟字母 o 的数量相同）好啦。”

随后微软的另一位员工 Frank Shaw 也在 Twitter 上[发表了](https://twitter.com/fxshaw/status/239149468300226560)自己的[看法](https://twitter.com/fxshaw/status/239149468300226560)，与 Bill Cox 相似又不同的是，他谈到了 Windows Phone 的与众不同：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2/08/QQ截图20120825124347.png)

目前 Google 方面还没有对审判结果做出回应。

**8 月 27 日更新**：目前 Google 已作出[回应](http://www.ifanr.com/news/141555)，称三星多数侵权专利跟 Android 操作系统大多无关。而三星[今晨](http://www.ifanr.com/news/141489)开盘股价下跌 7.5%，创近 4 年来的单日最大跌幅，市值蒸发近 120 亿美元。

**8 月 28 日更新**：苹果向法院提交[禁售申请](http://www.ifanr.com/news/142061)，名单中包含三星8款侵权设备。

图片来自 [cherrysuedo](http://www.cherrysuedointhedo.com/2012/08/for-evil-to-triumph.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