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 Allen 发起专利之战
(年轻时的 Paul Allen 和 Bill Gates)
了解微软历史的估计都知道 Paul Allen 先生,微软联合创始人,最近,Paul Allen 先生通过他的公司 Interval Licensing 向法院上了一纸诉状,状告 11 家公司侵犯了他的专利。啊?
这11家公司包括:Apple, eBay, Facebook, Google, Netflix, Yahoo, and YouTube。很好很强大,特别是状告微软的合作者 Yahoo,对此,不知道盖茨和鲍尔默有何感想。
专利涉及的是……网络搜索方面。主要是三方面的内容:
Paul Allen 的动机是什么,显然不是为了钱,根据维基资料,他家财万贯,身价135亿美元。为了名声?2008年时代杂志将他列为“世界上最有影响力的100人之一”。为微软效力?2000年12月,他已经从微软正式离职,虽然仍持有 1亿 3800 万的股份,但毕竟已经不参与公司事务了。
当然,也许只是为了他的公司,Interval Licensing 本身就是以卖技术专利来赚钱的,但是如此大规模的状告其它大公司真是有些“redonkulo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