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式微,变革幕起
先来看一则新闻:
2012 年我国短信发送量的统计报告最终出炉。据工信部统计,2012 年全国移动短信发送量达到 8973.1 亿条,仅同比增长了 2.1%。而去年我国手机用户增长了 11% 来,因此 2012 年人均发送量下滑了约 9%。
- 用户的增长并未带来短信量的同步增长:我国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 82.6 部/百人,比上年末提高 9 部/百人;而去年我国短信量达到 8973.1 亿条,同比仅增 2.1%。
- 手机上网的普及冲淡了用户对短信的依赖:2012 年手机网民数达到 4.2 亿人,净增 0.64 亿人,占网民总数的 74.5%;农村网民数达到 1.56 亿人,净增 0.2亿 人,占网民总数的 27.7%。
另外,去年我国移动电话用户达到 11 亿户,在电话用户总数中所占的比重达到 80.0%。其中,移动短信业务用户达到 7.6 亿户。虽然从总量上看,常使用手机短信的用户数量依然多于“手机网民”,但目前依然有 2 亿多手机用户不发短信。
而在电信业务收入中,非话音业务收入 5322.1 亿元,增长 16.9%,而语音业务收入 5440.9 亿元,增长 2.3%。相比语音服务的收入增长,非语音业务收入的增速更快。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
有关短息式微的消息算不上什么“新闻”,而官方数据统计的结果只是增添了一个有力的佐证而已。虽然有小幅回升,但短信没落似乎已成定局。这种趋势早已在世界范围内散布:在 2011 年的圣诞前夜,芬兰、澳大利亚、香港这三个国家和地区的短信使用量下降明显。
芬兰:根据芬兰电信运营商 Sonera 统计的数据,人们在圣诞前夜发送了 850 万条短信,比去年的 1090 万条减少了 240 万条,降幅 22%。而另一家面向年轻用户的运营商 DNA 也经历着这种下降——今年发送 560 万条短信,比去年的 590 万条少了 30 万条,而芬兰人口仅有 540 万人。
澳大利亚:根据独立博客作者 Richard Blundell 综合了电信运营商 Telstra 的数据,数据显示 Telstra 网内澳大利亚人发短信的热情也在衰减——2010 年平均每人发送 881 条,2011 年这一数字降到了 810 条。
其实根据 Telstra 的数据,2006 年至 2010 年短信发送量一直是在增长的,2010 年开始转向下坡路。而根据澳大利亚统计局(ABS)的数据,2011 年数据使用量暴增,一年前单个手机全年数据流量仅仅 400 多M,2011 年平均每部手机使用流量达到 1.6G,增长了 3 倍。
2011 年圣诞节,香港手机用户发送短信的数量也下降了约 14%,从 2992 万条降到 2162 万条。香港常住人口大约 700 万人(2010 年数据),2010 年平均每人发送 60 条短信,2011 年这一数字下降到了 49 条。
放眼全球,替代工具的兴起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就像两只大手,扼住了短信的咽喉。
“创造性的破坏”
宏观上看,这不仅仅是短信与其他沟通方式的冲突,而是一次行业变革的前奏。
其实短信业务仍具优势:操作简单、直接,无需下载客户端、激活账号等繁琐的步骤。短信提供商之间互联互通的,沟通简单、快速、稳定,宏观上看完全能与类 kik 产品比肩。就算可能存在模式更新、行业洗牌的可能,但在发展的前期短信的地位依然不可替代,其盈利能力也应该不会出现太大的问题。
但问题没有这么简单。
2006 年底,中移动调整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政策,迫使腾讯取消移动 QQ 业务。随后腾讯再推手机 QQ 业务,用户需下载客户端到手机上才可正常聊天。2010 年,中国移动总裁李跃就“腾讯移动 QQ 以极低的代价吞噬移动 GSM 网络流量”问题和马化腾交涉,并要求腾讯必须为手机 QQ 额外支付费用,否则就不再允许 QQ 走 WAP 通道。据称,这个额外费用最终被以“信令费”收取。
中国联通宽带在线总经理何华杰曾表示:“如果按照用户数量来衡量,腾讯实际上已经是中国的第二大运营商。”目前,中国移动拥有 7 亿多的用户,而单腾讯 QQ 的活跃用户数就达到了 7 亿,微信用户数也达到了 3 亿。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则认为,移动互联网是在“摧毁”传统业务。这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在这种作用力下传统的电信运营商应该重新定位,过去以亿为单位的数据增值业务都面临着被替代的危局,全新的模式即将浮出水平。在过去十年间,带宽迅猛增长,流量的变现能力逐渐下降。在潮流面前,管道运营商多少会有些不甘心,但反过来看,对产业链上其他参与者来说,这种潮流却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运营商如何“应战”?这是一个问题。
虚拟运营商的崛起
“乱世出豪杰”,在产业变革的节点上,出现了另一个关键的注脚——虚拟运营商。随着电信技术的不断完善和业务的不断细化,目前虚拟运营商已经开始成为电信行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虚拟运营商(MVNO)是指那些经营电信或者电信的增值业务,但没有基础网络的厂商。虚拟运营商利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设施或产品,通过业务代理或者分销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各种个性化的电信增值服务。
目前全球虚拟运营商用户数约 1 亿人,仅占全球移动通信总人数的 2%,但在电信业发达的欧洲和北美,虚拟运营商却拥有约 10% 的市场份额。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发达国家基础运营商有充分利用其过剩网络容量的动机。
由于发达国家移动用户渗透率基本接近饱和,多数基础运营商,特别是在其区域的弱势基础运营商的 3G 网络出现大量过剩网络容量,与虚拟运营商合作一方面可以提高其资产利用率,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自身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政府的支持。
- 2012 年 6 月 28 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民营资本进入的八大领域。内地将扶持民营资本实质性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力争在移动通信试点业务方面推出一批民间示范企业。
- 2013 年 1 月 8 日,工信部又出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后,该文件规定:“基础电信商应保障在试点期间至少与2家以上转售企业合作”。
不过官方文件也明确了转售业务商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且不能自建网络、无号码资源,地位将类似于 SP 企业,虚拟运营商依然要依赖三大运营商才能生存。
但人们普遍认为,虚拟运营商的崛起已成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