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我毁灭”可以保护数字版权？

- 作者：崔绮雯
- 发布时间：2013-03-08 17:14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259630

[![Self-destruction](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3/03/636x460shirt_guys_01.jpg)](http://www.ifanr.com/259630/636x460shirt_guys_01)

“自我毁灭”是种保护数字版权的好方式吗？DRM（“数字版权管理”的缩写）椅子告诉我们，其实这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得不到就毁掉”模式。

最近，[Theibault Brevet 制作了一张 DRM 椅子](http://www.fastcodesign.com/1672050/the-drm-chair-self-destructs-after-8-sittings#1)。最让人感到荒诞的一点，就是这张椅子被坐 8 次之后就会自动“毁灭”：每次坐下会触发感应器，计算到第八次的时候，椅子连接部分的粘合物质被熔化，开始冒烟。最后，椅子就分崩离析。视频演示如下：

[Youku](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IzOTA2Mjgw.html)这个“自我毁灭”椅子当然不会成为产品发售，只是显示了当前数字版权管理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也被图片分享应用 Snapchat 所使用）。数字版权管理问题一直让人头痛。无论是电子书籍，电影，还是音乐，一旦存在于人们的手中，就有无限拷贝和传播的可能。最后，用户无法养成付费习惯，内容制造者也难以通过互联网获得应有收益，恶性循环。这是为何音乐产业受到互联网的严重冲击十余年年，一直难有起色。 而使用“自我毁灭”的方式会让电子内容在一定的时间内，或者传播次数之后消失，这样看似可以减少内容泛滥无节制的传播。试想，你在线上购买的音乐专辑在超过 3 次传播的时候就会自动毁灭，你在线上租赁的电影将会在 3 天后自动消失……这样的确可以减少正版内容的传播，但即使内容制作方如果都以这种方式行事，数字版权也不可能完全收到保护。因为，只要内容到用户手中，他们有各种的方式二次加工并且滥用内容，只要他们有心。

无论是自媒体内容，还是个人隐私，“自我毁灭”的机制都无法保护内容创造者。很多青少年通过 Snapchat 来发布自己的不雅照片或者视频，以为“阅后即焚”的机制可以让他们免于曝光。对此， [Snapchat 在条款](http://www.snapchat.com/terms)免除了自己的责任，要求用户“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因为尽管图片和视频在观看后就会自行毁灭，Snapchat 官方也不留底，但有心之人还是可以通过其他外部摄像的方式达到他们的目的。

同理，音乐，电影和电子书“自我毁灭”也不能够抑制盗版，还与 DRM 椅子一样，看起来略感荒诞。

题图来自：[Threadless](http://www.threadless.com/product/1245/Self_Destruc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