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戴式摄像机成为警察的证人
“警察打人啦!”
听到这句话,掏出手机,开始录像,发微博,引来万千转发,引起舆论公愤。违法者被制裁,受害者冤屈得以洗清。
等等,谁是受害者?当我们所见所闻多为公权力被滥用、侵犯私权消息时,很容易直接想当然地将执法人员作为违法者,而这些拍摄的视频中,由于时间点的截取、角度的选取,也不一定能代表事实的全部,警察也可能被冤枉。
有图不一定有真相,但警察需要证人。纽约时报就介绍了加州 Rialto 警官们试验中的新装备:穿戴式微型摄像头。这些带麦克风的摄像头可以被别在领子上,帽檐上或者太阳眼镜上,记录下警察跟市民互动的一切细节。所有记录的细节将被自动上传到中心服务器,作为电子证据存储起来。
在此之前,Rialto 警局已经为警察们配备了一款小型摄像机,一旦警察处于武装状态,这些摄像头就会自动打开。不过,现实中,更多引起争议的行为往往是交流中的细节。因此,新的设备要求警察在离开巡逻车、跟市民接触时打开,还附带一个功能:被关闭后会自动录制连续 30 秒视频。
从去年 2 月开始,与剑桥大学犯罪研究所的访问学者 Barak Ariel 合作,警察局长 William A. Farrar 就这款设备的应用开始进行调查,看它是否适应发展的需要。Rialto 警局一半的巡警被随机分配新设备。
那些年纪大点的警官不大愿意接受这样子的穿戴式摄像机,质疑“为什么老大哥要监控他们所做的一切”。Farrar 则提醒他们,市民可以用手机拍下交流过程,与其依赖别人的部分视频,为什么不拥有自己的视频证据呢?
学者则从另一个角度支持这个观点。美国民权同盟高级政策分析师 Jay Stanley 这样解释:
“我们不喜欢警局主导下视频监控网络的建立。我们并不认同政府应该实时监控人群。……但让市民监控政府,我们喜欢。“
他认为各方都将受益,警察渎职,公众可以受到保护,虚假投诉,警察则能受到保护。以前没有摄像机时,法官在案件中一般会倾向于相信警察的说辞。
不过,Stanley 就隐私担忧也提出一些建议,这些视频记录应该及时处理,不应该让市民担心这些视频是否会泄露,是不是会出现在 CNN 上。他可不赞成警局将这些视频都存储起来,利用它们来达到别的目的,比如寻找犯罪。
调查将于今年 7 月结束,目前结果令人满意。整个部门被投诉的概率比起调查前的一年,下降了 88%。与此同时,调查发现,警官们动用武力的情况也大幅减少,从过去 61 起降到 25 起。
Farrar 局长更透露,当市民来到 Rialto 警局提交投诉文件,接待的人可以调放当时的视频记录,而有的人看完无话可说,走了。
题图来自: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