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Tax or not Tax,这是一个问题
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参议院将在下周就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进行投票,这个问题和每一个会在网上购物的网民息息相关,这个问题就是——征税。
互联网征税的支持方,包括沃尔玛、梅西百货(Macy’s)以及百思买,他们希望通过这次投票给网民施加一定的政治压力,争取对网上购物行为进行征税。参议院多数党领袖 Harry Reid 上周四提出一项动议,支持征税的提案。动议提出后,议会按照计划应该在本周一进行投票,结果拖到了“本周晚些时候”。
部分互联网科技公司反对网络征税,包括 eBay,他们联合一些小规模的网店组建了两个民间组织“WE R HERE”和 “NetChoice”,包括 Facebook、Yahoo、LivingSocial 以及 AOL。
再来看看国内的电商大佬们对“电商征税”的争论——一则“4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推广网络发票”的消息让大量 C2C 网店陷入恐慌。
3 月 7 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0 号《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按此办法,从今年 4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始推广网络发票。此消息一出,大家纷纷猜测此举的真正目的:是不是网购征税的前兆?
事后税务部门出面解释:“网络发票与电商纳税毫无关系。”
国税总局相关专业人士表示,“试行电子发票”与“向电商征税”不是一回事。一位税务领域人士则表示,就算真要对电商征税,首当其冲的也应该是那些巨头,而那些个体 C2C 网店由于没有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税务部门难以核查其经营状况,从操作层面上看还存在诸多困难。
在目前的电商税收中,已经存在针对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等自主营销型 B2C 网商平台的征税模式,但多数 C2C 卖家没有实行规范化运作,有的甚至无法出具发票,自然没有缴纳税款。
不过,目前已有专家指出这是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的重要前兆,政府“极有可能会加速推行纳税试点政策”。
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2 年全国各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21.03 万亿元,全社会电商交易总额超过 5 万亿元。与这笔巨大的交易额相比,电商的税收征管一直是没有实质上的进展,其中 C2C 的税收监管还处于真空状态。
在 2008 的年“两会”上,民建中央委员们就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提案。2011 年,一家位于武汉的淘宝女装网店被征税 430 多万,开创了个人网店征税的先河,引起了社会范围内的激烈争论。
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与其讨论“征不征税”,不如讨论“如何征税”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