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已成时尚
Tesla、SpaceX 这两家公司越来越受关注,两家公司的创始人伊隆·穆斯克(Elon Musk)俨然被塑造成新一代数字英雄——在智能手机不那么叫人兴奋的时候,电力汽车、太空火箭是下一个科技图腾,接受崇拜。
今年同样维持热度的,还有拥有神秘实验室的 Google,自动汽车和 Google Glass 让人殷殷期盼。今年 2 月,Google 的股价攀升至 806.85 美元,而早两天公司的股价又创新纪录达 924 美元,反映了大众的情绪。
xkcd 的漫画反映了大众对 Geek、Nerd 的看法——在外界看来,这两群人都是一种,不修边幅、不懂社交、行为异常的人,这两个词原本都是贬义词,前者要“怪胎”、“畸形”的意思,后者有书呆子”的意思。但这两个词,已经逐渐丧失原有的贬义,逐渐变得正面起来。
热爱学习英语的人必然不会错过《六人行》这部经典的美国喜剧,里面的男一号罗斯·盖勒(Rose Geller)的行为举止,有浓厚的 Nerd 风格。至于,现在已经播放六季,继承了《六人行》衣钵的《生活大爆炸》,更是深入民心,还曾经得过艾美奖。至于剧中的谢耳朵,因为搞怪的言行,大受欢迎。然而,仅仅几年前的 VOA 慢速英语教材中,还将 Nerd 来解释为“怪人”。
现在大众对科技创业的态度也已经改观了许多,经过了乔布斯、佩奇与布林、马克·扎克伯格以及现在伊隆·穆斯克的渲染——科技行业已然不是那种 Geek、Nerd 在电脑前敲一夜键盘的事情,逐渐演变成新的时尚风潮。大众对科技的感觉不是高山仰止、敬而远之,而是带有着理解、欣赏的态度。
为何有时尚?为何有流行?曲高和寡、下里巴人都不是时尚的标准。一个事物的流行,首要条件是它能够被人理解,紧接着它还必须符合当时人们的心理需求,而且格调不俗。不论是流行歌,还是流行衣物,都是如此。——科技已经距离大众越来越近。
在从前,文学曾经是美国的时尚。因为宣传新教的关系,最初是英国殖民地的美国,允许城市用印刷机来印刷书籍,让阅读不再是文化贵族的特权。丹尼尔·布尔斯廷在《美国人:殖民地经历》中写道,“阅读蔚然成风。四处都是阅读中心,因为压根就没有中心。每个人都能直接了解印刷品的内容,每个人都能说同一种语言。阅读是这个忙碌、流动、公开的社会的必然产物。”
而来自英国的文豪,其地位,与现在的体育明星、流行巨星差不多。1842 年,狄更斯访问美国,受到热烈的欢迎,他写给朋友的信件中,可以看出情绪十分兴奋,“我无法向你形容我所受到的欢迎,人群四处追随着、欢呼着,各种富丽堂皇的舞会和酒会,各种公众人物左右相随,个这地球上大概没有一个国王或皇帝有过这样的待遇……如果我乘着马车,人群酒会把车簇拥起来并送我回家;如果我进了剧院,所有的人都会起立,然后音乐从头开始。”
那么现在的科技英雄与一国之主的地位相比如何呢?让我们来看看 Google 搜索奥巴马和乔布斯的结果对比:68.6 亿次 vs. 82.1 亿次。
至于伊隆·穆斯克,相比奥巴马乔布斯,他的搜索次数只有 7.7 亿次,但如今越来越受关注:
在你看来,科技是否也已经成为时尚的象征之一?
题图来自 digitalstyledig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