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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了 224 条推,我们相爱了

公司

2013-09-15 22:28

为了抓住消费者口味,电商也经常要研究社会上的最新行为动向。

《每日电信报》报道,欧洲著名电商 PIXmania 近日做了一个有趣的研究,就是网络社交已大大加速人们 ”在一起” 的节奏,现代人从刚相识到堕入爱河,所需的时间仅仅是他们父母辈的一半(注意,这里指的是民风早已非常开放的西方国家)。

研究显示:55 岁以上的情侣(夫妇)当初从相识到成为一对,需要约 78 天时间;而 25 岁以下的新一代,在一起则只需 24 天。

另外,西方社会中有一条不成文的交友礼仪,就是男方从女方获得联系方式后,最适宜在第三天后联络对方,从而表现出约会不是一个下半身作出的决定。这种绅士式行为被成为“三日法则”(Three-Day Rule)。

但随着 Twitter 成为现代人最常用的求偶圣地,三日法则早已被抛弃,男女从相识到约会的间隔,已缩减到十数小时。(反过来说,就算你有等待三天的睿智,但女神等不等得及也是一个问题)

三日法则对 68% 的受访者来说更显得过时,因为只要男女双方在网络上互相表露出好感,通常 4 个小时后……咳咳,他们已经在大街上牵手了。

如果将以上研究量化,得出来的结果更加有意思:今时今日,年轻人平均只需要 224 条 Tweets、163 条短信息、70 封 Facebook 站内信、37 封邮件,加上 30 通电话,恭喜,你们已成为爱侣。

网络寻爱如此高效,因此特别受男网友喜爱,一年当中,他们平均会发送 517 条社交信息(Facebook or Twitter),试图通过撒大网来寻求所爱。女性会相对被动一点,真的只是一点,一年大概 386 条的样子。

不过,凡事有两面,社交媒体为人们在一起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何尝不是一个翻脸不认人的圣地呢?

研究发现,对于 36 % 的情侣来说,分手这样的大事,一个电话已经足够。

但通电话其实已算非常负责了,因为还有 27% 和 13% 的情侣,要么是通过 SMS 搞定,要么是回到他们相识的地方:在各自社交网络的个人主页上,在婚姻状况的 “单身” 一栏打个勾,又是一条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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