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了 224 条推，我们相爱了

- 作者：黄思俊
- 发布时间：2013-09-15 22:28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347674

[![date5](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3/09/date5.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3/09/date5.jpg)

为了抓住消费者口味，电商也经常要研究社会上的最新行为动向。

据[《每日电信报》](http://www.telegraph.co.uk/technology/social-media/10305856/Just-224-tweets-for-modern-day-couples-to-fall-in-love.html)报道，欧洲著名电商 PIXmania 近日做了一个有趣的研究，就是网络社交已大大加速人们 ”在一起” 的节奏，现代人从刚相识到堕入爱河，所需的时间仅仅是他们父母辈的一半（注意，这里指的是民风早已非常开放的西方国家）。

研究显示：55 岁以上的情侣（夫妇）当初从相识到成为一对，需要约 78 天时间；而 25 岁以下的新一代，在一起则只需 24 天。

另外，西方社会中有一条不成文的交友礼仪，就是男方从女方获得联系方式后，最适宜在第三天后联络对方，从而表现出约会不是一个下半身作出的决定。这种绅士式行为被成为“三日法则”（Three-Day Rule）。

但随着 Twitter 成为现代人最常用的求偶圣地，三日法则早已被抛弃，男女从相识到约会的间隔，已缩减到十数小时。（反过来说，就算你有等待三天的睿智，但女神等不等得及也是一个问题）

三日法则对 68% 的受访者来说更显得过时，因为只要男女双方在网络上互相表露出好感，通常 4 个小时后……咳咳，他们已经在大街上牵手了。

如果将以上研究量化，得出来的结果更加有意思：今时今日，年轻人平均只需要 224 条 Tweets、163 条短信息、70 封 Facebook 站内信、37 封邮件，加上 30 通电话，恭喜，你们已成为爱侣。

网络寻爱如此高效，因此特别受男网友喜爱，一年当中，他们平均会发送 517 条社交信息（Facebook or Twitter），试图通过撒大网来寻求所爱。女性会相对被动一点，真的只是一点，一年大概 386 条的样子。

不过，凡事有两面，社交媒体为人们在一起打开方便之门的同时，何尝不是一个翻脸不认人的圣地呢？

研究发现，对于 36 % 的情侣来说，分手这样的大事，一个电话已经足够。

但通电话其实已算非常负责了，因为还有 27% 和 13% 的情侣，要么是通过 SMS 搞定，要么是回到他们相识的地方：在各自社交网络的个人主页上，在婚姻状况的 “单身” 一栏打个勾，又是一条好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