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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关于电子阅读与自出版的讨论(下)

公司

2011-04-25 10:07

Barry Eisler 和 Joe Konrath 关于电子书和自出版模式的长篇讨论一石激起千层浪,收到了无数的认同、反对、建议及疑问。最近业界对于电子书话题的关注度几乎让人觉得有些过于火热了——从电子书衍生出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并没有远超出其他移动领域的发展。而这样高的关注度又是可以理解的:并不是每个人都上社交网络,并不是每个人都用微博,甚至并不是每个人都用智能手机——但是人们或多或少阅读。电子书的意义应该远高于阅读载体的又一次改变,也许它们通过改变载体成为改变阅读习惯甚至文字表达规范的推力,就像语言在这几千年中不断被进化的过程一样。

针对双方博客收到的回应,Barry 和 Joe 就讨论集中出的问题作出了他们的回答。同上篇一样,由于作者的讨论十分随性,篇幅过长,我进行了观点的总结和归纳,但尽量不违背作者本意。

畅销独立作家 Amanda Hocking 最近刚与一家传统出版商签下合约。这代表你们对于自出版的观点错误吗?

Joe & Barry:

几乎在 Amanda 从自出版转向传统出版的同时,Barry 发表了关于他对自出版的乐观预测。读者的反应过程像是墨迹测试,不论觉得哪一个行业正在走向末路,都只是在投射自己的想法。

回归到问题本身,Barry 认为 Amanda 向传统出版商伸出橄榄枝是为了扩大在纸书阅读群中的影响力,毕竟在纸书发行领域,传统出版商有着无可比拟的分销渠道优势。无论这项合作的实际收益有多大,其实很难超过 Amanda 自己自出版的收益。如果这次合作能够扩大 Amanda 的纸书读者群,并让他们在阅读全面电子化时转向她的自出版作品,那么的确是一项高明的选择。签下传统出版商,无异于为她的作品在纸书读者群免费打了广告。既然 Amanda 的自出版事业如此成功, 同时在传统出版业下注也是保险的举动。

另一方面,即使 Amanda 签下的是一家顶尖出版商,与出版商打交道的过程也始终非常令作者们头疼。出版商诞生之初的目的是美好的:他们打理一切杂务,好让作者专心写作。现实是,要遇到这样的出版商需要有中彩票的运气。Amanda 即将面对的很可能是挑不到满意的作品封面,被迫进行漫长又没效率的签售和访谈旅行,每天花数小时与编辑、出版商、媒体打电话,处理出版商的无数错误等等。

与出版商合作就像在买彩票,有时会有意想不到的回报,大多时候不要期望获利。在他们认识的大批作家中,很多人被出版商无情抛弃,很少人真正获益。

不过,这件事的另一面、很少人意识到的一面是——一位作家签下两百万美元的书约,竟然还被大多数人,包括她自己认为过于冒险了!在电子书革命前的种种前兆中,这个现象异常有说服力。

那么你们怎么看独立出版书籍的泛滥呢?读者怎么能知道哪些是好书?

Joe & Barry:

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看看现在人们是怎么应对各种其他泛滥的?他们怎么从纷杂的选择中作出决定?我们都上 YouTube 随意寻找有趣的视频,或者从 300 个电视频道中选出自己要看的那个。

看门人,或者说出版商,只是一种缩小选择范围的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最好的。Joe 十二年前被出版商拒绝的一本书在 12 天内收入 17500 美元。很多时候,出版商并不总知道人们想要什么,而在他们是唯一的发行途径时,这极大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

YouTube 上并没有传统出版商那样的“看门人”,消费者并不需要这样一个看门人,他们需要的是帮助自己缩小选择范围、让他们能够自己作出决定的辅助方式。当看门人消失后,其他帮助消费者选择的方式开始发展,众包(CrowdSourcing)是其中一种方式。当你上 YouTube 时,是先把所有视频都浏览一遍再决定看哪一个?还是通过其它途径帮助自己缩小选择范围?即使没有传统的看门人,消费者也能有效过滤泛滥的信息。电影、餐馆、书、音乐、酒店……即使看门人存在,泛滥也从未消失过,帮助消费者选择的辅助方式也一直存在。Google 不是个好例子吗?人们担心信息爆炸,担心无法找到有价值内容——只要需求足够多,解决方式会很多。

现在亚马逊上有超过一百万本书,新的畅销书不断出现,金子确实发光并且被淘了出来。并且,电子书几乎永远在售——你有很长时间慢慢等待读者发现自己。

盗版问题对电子书不是很可怕吗?

Joe & Barry:

对抗盗版的唯一方式是降低成本、让购买更便利。2.99 美元书的盗版的吸引力自然比四倍其价格书的盗版小得多。出版商们过高的电子书定价实际上刺激了盗版者,另一方面,自出版的低定价让人们更愿意买书。大众普遍的误解是,下载盗版的人如果无盗版可得,就会去购买正版。但事实上,很多盗版读者即使没有盗版也不会去购买正版,所以这对作者并不算是损失,甚至能收获口碑宣传效果。盗版的恐慌是被人为放大的,它对那些从一本书中榨取 12.99 美元的出版商的危害,要比定价三分之一的自出版作家大的多。

出版商所推行的盗版惩罚条例从来就不管用,就像对于大麻、汽车安全带……等等的规定一样。侵权是人们一直想做的事情,我们所有人都会在某种程度上侵权。如果你买了一本书, 并把它借给你的母亲阅读,这不也是侵权吗?与上传到网上让三十个人下载又有什么区别呢?

“分享”是人类的天性,我们喜欢和别人分享各种事物,这是人与人沟通的重要部分之一。在数字世界中,要有效地防止侵权是不可能的。与其花力气禁止盗版,不如让你的作品更加容易被读者获取,定价更加便宜。你不会后悔的。

转向自出版后,你们忘了自己会损失多少纸书出版的利益吗?

Joe & Barry:

数字化自出版并不代表我们就放弃了纸书端的利益,不过事实上, Joe 的电子书收益已经要超过他的第一本通过出版商出版的书 Whiskey Sour。并且如果一本书只有电子版,原本打算买印刷版的读者很可能会转而购买电子书。假定一本书的电子版和印刷版总计可以卖出 100 本。全部换成电子版后,这本书仍然有可能卖出 100 本电子版。放弃纸书出版的损失比人们想象的小。

在 Publishers Marketplace 论坛上,一位“资深出版人”说:“他(Barry)需要售出比以前多得多的数量(才能获得一样的收益)”。事实恰恰相反,Barry 只需要卖出更少的电子书就可以获得相同收益,甚至赚得更多,因为他的收益不再被出版商的高分成榨取。

独立出版还是出版商?算给你看

Joe & Barry:

以一个两本书,50 万美元的合约为例,去掉经纪人的佣金后是 42 万 5 千元,除以合约预计完成的时间三年,实际地来说每年收益 14 万 2 千元。人们认为这代表保证你三年内每年能收入 14 万 2 千,然而事情有另外一面:假如我在电子书方面的收益超过了合约价,即使这个时间超过三年,一旦我的收益超越合约价值,那么我就是以 70% 的分成在赚钱,而且这个比例会永远、永远地继续下去,电子书不会下市。自出版的收益由此超越合约出版。

在过去三个月里,Barry 两部最新作品的电子版通过出版商 Ballantine 销售了 1 万本 ,定价 9.99 美元。假使每部书售出 5000 本,那么每本书的月销量就是 1667 本。如果换成 Barry 自己出版,把定价折半,保守地预测销量只能和 Ballantine 一样多,自出版高达 70% 的作者分成让 Barry 的收益能达到每本书每年 7 万美元。第四年年中 Barry 的收益就能超过这个 50 万美元的合约。这么想想吧:给你一个机会,你是想要一次性付清的一百万美元,还是每年十万美元的收益直到你逝世呢?

作家自出版的高分成模式还有利于降低书价,刺激书市——就像百货商店打折销售一样,消费者总是买得更多。

一些误解

Joe:

有些人相信,我们认为纸书会被电子书彻底淘汰。我愿意公开表明观点,我相信电子书会成为将来最受欢迎的形式,然而纸书不会死亡。这场革命不是纸书的末日,而是借由科技发展和新分销制度的诞生,让作家们获益,跳过出版商直接面对读者。

作家们:在跳入自出版行业前,认真思考一下,因为这个决定无论好坏都会影响你不短的时间。

Barry:

引用 Wayne Gretzky 的一句话:“如果你想赢,就别滑向冰球现在的位置,往冰球飞向的地方滑行吧。”


via the heart of the matter,题图来自 M 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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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关于电子阅读与自出版的讨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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