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企业号,微信平台再次拓展边界

公司

2014-07-02 17:26

波士顿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马歇尔·范·阿尔斯蒂尼(Marshall Van Alstyne)曾经提到产品公司和平台公司的不同定义(翻译来自 iWeekly 的仇烨):

如果你生产价值,那么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产品公司。而现在有一些新的系统,价值是在公司之外创造的,这就是一个平台公司。苹果可以在其应用商店中获得他人创意的 30% 收入。我将平台定义为一个公布的标准,让其他人可以接入这个平台,当然还包括管理模式,也就是谁能获得什么。

从这个定义来看,自推出微信公众号那一天起,微信不光是一个拥有上亿用户的移动 IM 应用,而是一个亿级平台。目前来说,这个平台拥有两类玩家,一类是媒体(包括自媒体),一类是企业、个体户。而从阿尔斯蒂尼的定义出发,平台公司的价值是在公司以外创造的,那么 “扩张” 就是平台公司的本能。

正在猜测微信将进入哪个领域的时候,昨晚阳淼在微信公众号上爆微信将推 “企业号”,进入企业协作、企业级应用与服务领域,倒是比较意料之外的消息,但仔细想一想,其实也是情理之中。根据阳淼的报道,微信 “企业号内的消息将出现在用户的信息流中”,是 “优先级最高的消息”。企业号的结构是这样的,“员工可以通过自己的微信订阅企业号,下一步可以使用该目录下的各种功能模块,完成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和交流。”

阳淼认为,微信 “企业号” 不会为现在的企业级应用构成很大的竞争压力。相反,它还会有助于企业级软件市场爆发。他认为,“微信实际上就成为大量企业级应用的市场,起到分发和连接的作用。”

目前正在企业级市场耕耘的软件公司,对微信的到来持怎样的态度呢?某位不愿意透露身份的业内人士认为,“微信推出 ‘企业号’,对企业级软件商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传统软件和微信并不矛盾。微信企业号其实和订阅号、服务号没有本质区别,它们都是一个 ID,ID 只是一种身份的识别,至于 ID 之下的内容,则是由第三方自己提供。订阅号沟通了媒体和读者,‘企业号’ 则建起起个人和企业的通道。微信不会干涉第三方对内容的创造。

他还认为,“我们以前是在微信的体系外,现在我们可以进入到这个体系里来。”

对于企业号的具体表现,上述匿名人士认为,微信企业号就是一个消息盒子,能够发送企业内的通知,各种企业应用可以会以卡片链接的形式推送给用户,用户点开后可以进入一个 HTML5 页面,完成具体的功能操作。他同时认为,微信的形态适合提供简单的企业协作功能,但对于更加复杂一些的功能,就会力有未逮。

风车是一个年轻的企业协作应用,联合创始人叶玎玎也欢迎微信推出 “企业号”。他说,“乐于看到这样的事情。就算微信不推企业号,作为企业服务开发者还是会去做服务号,但是限制多,不能和企业自身的很好做结合,造成企业会有多个入口。……另外一块担心是企业信息安全问题,但是现实情况就是,大家已经在用微信做内部沟通了,现在企业里面用微信比任何一个应用都勤快。”

叶玎玎还认为,微信 “用户粘性高,装机量大,虽然是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但是消费者同时也是企业里的员工,(使用微信沟通)的习惯已经不可逆转。”

在移动 IM 上进行企业协作,到底和国外流行的 Yammer 之类的协作软件有什么不同?叶玎玎认为,微信 “企业号” 跟 “Yammer 之类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一个属于社交类,一个属于沟通类。微信即使做企业级应用服务,除非它为企业用户改变现有的形态,它会继续是一个沟通工具,能做的事情比较有限,胜在简单即时。Yammer 不一样,它是社交入手做平台,可以直接涵盖企业内所有事务,尤其是超过一百人团队。应用目的性不一样。”

除了企业软件商外,更重要的是各位在不同企业的我们,到底会被企业号如何影响。身边一个朋友这么希望 “如果是微信来进行协作的话,手机上的操作不要太复杂,如果电脑版、网页版能够提供更多的支持,那就更好了。”

 

题图来自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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