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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议事规则的辩论,就是吵架

公司

2014-08-28 02:13

看完王自如与罗永浩优酷茶馆的约架,噢不,是辩论的过程后,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以前看大学辩论赛里,都要求限制选手的表达时间,因为这关乎比赛的公平。

老罗赢了技巧、场面和内容,但输了人心;王自如几乎没赢什么,不过因为老罗的咄咄逼人,得到了同情。总而言之,他们都没有赢。

这一次老罗和王自如的“辩论”,让人看到的是,即便都是强调理性、逻辑的科技圈子里的名人,在遇到辩论的时候,因为缺乏维护程序正义的人的存在,或者说,缺乏共同承认的议事规则的存在,以至于让原本一场精彩的辩论,变成了吵架。

结果就是,所谓辩论,只有论,没有辩。抢话多的,气势足的,谁就有优势。但在旁观者看来,或者说,在微博事实搜索的结果来看,大多数人还是相当关注程序正义的,老罗因为在辩论过程中太喜欢抢话,而让人觉得过于咄咄逼人。

以前,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曾经约时评人郭松民与范美忠当面辩论,结果郭松民当面用“无耻”、“杂种”之类的言辞辱骂范美忠,另外加上在辩论台上,他一味打压范美忠,不让别人说话,惹人反感。

结果节目播放了之后,他就变成了人们口中的“郭跳跳”,包含讽刺的意味——在一个辩论的现场,为什么我们会同情一个不顾学生安危而率先逃出课室的老师,而非一名符合道德观,对“范跑跑”加以批判的人?

因为“郭跳跳”太霸道了,他自以为自己是占据了道德的制高点,就可以随意地辱骂别人,攻击别人,把别人不当人看。完全的否定别人不可取,至少要给人改正的空间。几千年前的人都知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现在,在微博 #老罗约战自如# 的话题下,支持王自如的人,要远远超过支持老罗的人。有人很轻易得出,大众因为同情所以投票给王自如的结论。但是,新浪微博的调查问卷的设计有问题,结果是那些“反对老罗”的人,只能选择“支持自如”。我赞同微博上 @唐缺_九州 的观点:

讨厌老罗不代表喜欢刘翔;讨厌老罗不代表相信刘翔公正;不信任锤子手机不代表信任刘翔的评测没有问题;讨论辩论技巧不代表就要在辩论双方中站队。

然而,对于这场辩论所造成的后果,老罗预计到了吗?鉴于锤子科技的品牌和老罗的个人品牌紧密结合,有的人在看完辩论了之后,由粉转黑。朋友圈里,有朋友这样评论:

场面赢了又怎样,原本还想尝试一下,这下彻底和锤子无缘了。

朋友圈的这句评语让我想到的是,当一个品牌与个人挂钩,并以此吸引粉丝的时候,个人品牌对公司品牌的影响似乎太大了。他的一言一行,很容易影响别人对公司的看法,也直接影响了他们购买产品的态度。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现在,在社交网络上,利用自己过去积累人气,然后为自己未来的品牌作背书,是很常见的行为。比如最近说相声的王自健也打算转行做手机——如果不是因为王自健是比较有名的相声演员,其实就很难受人关注。所以说,将个人影响力转化为公司影响力,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方法。

但是,这并非长久之计。公司的品牌,始终是公司的品牌。耐克、阿迪达斯就没有依靠个人的影响力,来影响大众。大众信任它们,是因为他们相信像耐克、阿迪达斯这样的品牌,产品总是质量可靠,而且是能够引领风尚的。

也许,对于现在痴迷于“粉丝营销”的厂商来说,今夜的辩论其实也为它们提了醒:当使用个人品牌迅速完成第一波产品知名度、品牌知名度的积累,那么就应该迅速让组织、产品为品牌背书,让品牌脱离个人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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