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 Galaxy Tab 10\.1 被禁售看“欧盟设计专利”

- 作者：积木
- 发布时间：2011-08-12 09:00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49180

[![4967222&#95;a3fac5b66f&#95;b](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4967222_a3fac5b66f_b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4967222_a3fac5b66f_b.jpg)

关于三星在欧洲被苹果起诉，导致 Galaxy Tab 10.1 被禁止销售一事，OSnews 发表了一篇长文，从专利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什么是欧盟设计专利**

欧盟设计专利（Community Design）是授予产品设计的专利，产品可以是软件、硬件或包装。接收专利的机构叫做 OHIM（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内部市场和谐化办公室）。专利请求一旦获得批准，在整个欧盟是有效的。

专利的有效期是 5 年，但是可以延期 5 次，最长期限达到 25 年。欧盟各国都有可受理“欧盟专利”案件的一般法院。

**为什么“欧盟专利”如此糟糕**

我们先来看一下注册过程。

首先，注册文件无需对产品进行任何描述，只需表明产品的类别即可，其中可能包含一些低分辨率的图片或简单几句话。

其次，注册文件无人检查。如果说美国专利审批过程中还要检查是否属于”显而易见”或习知技艺（prior art），“欧盟专利”没有这个过程。掌管专利的机构 OHIM 检查的是：文件次序是否正确，文件名称是否有错。如果这两个条件达到，一项“欧盟专利”就能获得通过。

因此，具体到这次起诉，苹果只需出示必要专利文件，然后证明 Galaxy Tab 10.1 与第 003781832 号设计专利中的设备设计在形状上接近，禁令便会自动生效。另外，由于禁令是欧盟通行的，所以只要选择一个对自己最有力的法庭起诉即可。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苹果要选择德国。因为德国的禁令更易下达，无需通知被诉方，也无需听证会。

现在，证明禁令不合理的责任落到了三星头上。三星可以用“习得技艺”为由，或证明 Galaxy Tab 与苹果的“专利”不同，来证明专利是无效的。

目前，三星已经进行了反击，认为苹果提交的设备对比图是经过 PS 的，因此应判决为无效，但这是否能获得法庭认同，仍需要确认。如果三星能够使禁令无效，苹果需要赔偿损失。

**重复提交，打造专利库**

“欧盟设计专利”在无需监察的情况下增长，意味者大公司可以为一个设备申请许多专利。这个过程可以被称为“重复提交“。苹果可以将产品相关的一切申请为专利，从简单的概念图到真正的产品。我们看一下专利中的 iPhone 的草图：

[![iphone](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hone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hone.jpg)

通过这些草图，苹果可以请求对形状类似的设备下达禁令。

再看看 iPod nano 的专利

[![ip2](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2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2.jpg)

同样，苹果可以将同一个设计进行诸多变化，然后全部申请成专利。苹果曾在一天内申请了 97 条“欧盟设计专利”，全部通过，每一个专利都能成为“禁令”的基础，而且其内容无人考察。

[![ip4](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4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4.jpg)[![ip5](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5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51.jpg)

具体到三星的 Galaxy Tab 10.1，哦不，它不是侵犯了 iPad 的设计，因为“欧盟设计专利 003781832“ 的申请时间是 2004 年 5 月 25 日，iPhone 开发前一年， iPad 宣布前六 年。那时候，苹果的工程师或许在探讨《[星际迷航](http://www.ifanr.com/17378)》，然后在餐布上画出了一个平板，就是这个样子。

[![ip6](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6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6.jpg)

为什么提到《星际迷航》？因为这些科幻天才们曾设想过平板是这样的，跟上面的简图有些相像，不是吗？

[![sisko&#95;padd](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sisko_padd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sisko_padd.jpg)

可惜他们没有申请过专利。

**其它专利**

苹果至少申请了 1000 项专利，很多属于明显的“显而易见“和“习得技艺”。这些专利有：文件夹图标专利，软键盘专利。

[![ip7](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7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7.jpg)

等待，苹果还有一个这样的专利：电子书翻页动画。

微软也有自己的“欧盟专利”，比如这个

[![ip11](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11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11.jpg)

谁能告诉我这个是什么？

再看一个比较狠的专利——微软的 Kinect 相关专利：挥动手臂。

[![ipp](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p_thumb.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ipp.jpg)

Google 呢？再次悲剧了，只有 9 项专利。

**专利有好处吗？**

当然，你可以说专利可以保护小公司的创造，因为只要在一国申请，就可以在整个欧盟得到保护。但是别忘了，申请专利是需要资金和精力，在这方面大公司优势更大，另外，打起官司来，谁能请到更好的律师？

**结论**

在探讨了欧洲的专利制度之后，OSnews 网站的 Thom Holwerda 感叹到

> 这是竞争吗？这有助于创新吗？这对消费者有益吗？这对于正常运转的市场有任何好处吗？这对于科技的发展有利吗？在无能这个问题上，我觉得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碰到了一个劲敌。这太神奇了。

也许大家现在明白，为什么苹果又要起诉摩托罗拉的 XOOM 了，这还只是开始。看来要避免被禁售，平板形状必须做些文章，矩形是必须抛弃的，下面一些图形可做参考：扇形、菱形、梯形和六角形。

via [OSnews](http://www.osnews.com/story/25056/The_Community_Design_and_you_Thought_the_USPTO_Was_Bad)；图片来自 [Flickr](http://www.flickr.com/photos/hansoete/4967222/)

【更新】在禁令下，三星的 Galaxy tab 10.1 不能在欧盟国家销售，但是禁令不包括荷兰，现在，苹果向荷兰法院也提起了要求。三星认为自己的设计属于习得技艺，它拿出的证据是：1994 年的 Knight Ridder 平板。Amazing。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article-1381528-0BCF853400000578-174_468x453.jpg "article-1381528-0BCF853400000578-174&#95;468x453")

三星提交了 20 多项“习得技艺”证据，涉及平板和手机方面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samsuang1-480x269.jpg "samsuang")](http://www.ifanr.com/49180/samsuang-2)

三星认为：按照苹果的标准，任何电子相册都是一个 iPad。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1/08/samsung-480x258.jpg "samsu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