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 4C 被罚三万,原因是广告宣传违法

公司

2016-01-28 17:08

今天下午,新浪科技曝光了一则工商行政管理处罚资料。资料显示小米公司在今年 1 月 25 日遭到了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 3 万元处罚,理由是小米 4C 手机使用未授权的专利做广告宣传。

此前小米曾在官网宣传小米 4C 的 “边缘触控功能”,并表示这是已申请 46 项专利的 “黑科技”。

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给出的裁定为:

经查,当事人于 2015 年 09 月 15 日起在小米官网(www.mi.com)宣传中称小米 4C 手机边缘触控已申请 46 项专利的 “黑科技” 等文字表述的内容,当事人尚未取得专利证书,只有专利申请号。当事人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做广告。

我局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目前打开小米官网,小米已将违法宣传文字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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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简单在工商局官方网站查询,这里还一并显示出了更多罚款信息,比如小米公司 2014 年 11 月 25 日因虚假宣传被罚款 15 万元,而 2014 年 9 月 9 日因 “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被罚款 5000 元。

自从新广告法上台之后,各家厂商是应该注意一下了,这点光从硬件数码圈就能看得出来。比如新广告法实行第二天,青葱就实名举报了小米违反广告法。青葱谭文胜指出,其举报内容是小米产品使用了 “最新”、“全球首款” 等宣传语。

案例一出,一时间连带之前宣传的诸如性能类的 “全球最快的智能手机”、发布会上的 “全球独家首发”、罗永浩的 “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奇酷大神的 “全球首款千元指纹手机” 等说法全部都得打回重改。

当然不乏有厂商及圈内人士对新广告法进行调侃,魅族科技微博就曾表示其已将宣传产品的 “全球首款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按照新广告法改成了 “没人做过的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

在一些媒体沟通交流会上,各位 BOSS 还会时不时得提及 “这是首款”、“全球第一家” 等这些词语,不过他们现在都会补充一句:

当然咱们不要这么写,新广告法不允许这样说。

现在想说自己的产品好,不能那么简单粗暴了,真得动动脑子。

 

题图来自:小米官网 插图来自: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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