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谣一时爽，诽谤周杰伦为“汉奸”的公众号被判赔偿

- 作者：施颖芝
- 发布时间：2016-02-11 16:19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618966

[![jay](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02/jay.jpe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02/jay.jpeg)

当遭遇恶意诽谤时，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愤怒，但却大多无计可施。负面信息就像水一样渗透出去，除了做好自己，顺便对自己说“狗咬了你，你总不能去咬狗吧”，似乎没有能够什么能够有效地解决负面情绪。而对于名人来说，这样的事情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心情和生活，还会影响他们未来的事业，这个时候，他们只能选择和“狗”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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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北京人和书画院创办的微信公众号“微秀生活”中登载了一篇文章，其中内容语气激烈，用大量侮辱性词汇批评周杰伦，包括“日本汉奸”、“卖国贼”、“贼眉鼠眼”等，文章为了吸引眼球，还采用了煽动性的言辞：“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至发稿时，微信内已无法搜索到该公众号。

周杰伦方面认为，北京人和书画院的行为给他的名誉和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杰伦将北京人和书画院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失 60 万元。

今天上午，此案正式庭审，周杰伦本人未到场，而是委派两名代理律师到庭，被告亦未到庭，法院按照缺席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微信平台上利用其公众号所发布的文章中，确有对原告负面评价的言语，而被告使用的词语已对原告的人格构成侮辱，达到了谩骂的地步。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北京人和书画院构成侵权，赔偿原告周杰伦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8 万元，并在腾讯网上发布道歉声明。

除了周杰伦外，王健林、Angelababy、肯德基等均对网络不实言论提起过诉讼。

题图选自：周杰伦专辑《哎哟，不错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