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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后,苹果不再“非同凡想”

公司

2016-04-03 18:17

Think Different,非同凡想:是当年让苹果重振声威的一句口号;但对于不少俗称“果粉”的苹果拥趸来说,Think Different 是一种支撑着我们每年快快乐乐的在 Apple Store 排队、忍受苹果各种的奇葩不便的一种“情怀”。

“果粉”的历史

我从来不讳言自己的果粉身份,但我作为果粉的年资其实也不算很久:我第一台苹果产品,是 2009 年的 iPhone 3GS。可是,我和苹果的缘份不光是这 7 年而已。

我第一次接触苹果,是 1989 年念初中的时候。当时苹果仍然在教育界横行,不少有电脑课的学校也在用 Apple II(下图);我上电脑课时需腰透过 Apple IIe 的 “图龟”(LOGO) 软件学习编程,但学来学去都学不好,结果电脑科还不合格(苦笑)。虽然, Apple IIe 几乎是我人生中第一台接触的电脑,但是我对它的印象不算深:全校都是 Apple IIe,死板的文字界面和无感情的代码,不可能比当时有光荣三国志、Ultima 等游戏的 PC 来得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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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我考进大学,虽然没有继续学习编程,尽管当时电脑也不那么普及,但大学的学习生活还是避不过电脑。那时我们刚刚进入互联网年代,同学们经常总要蹭大学电脑室的电脑来写论文,但是,PC 电脑室永远座无虚席;赶论文的时候逼得急了,我们偶尔就钻到几乎空无一人的 Macintosh 电脑室:那些年我们对乔布斯的去留一无所知,但尽管当时 Windows 95 刚刚推出,但看到 Macintosh 的时候的惊艳,还是烁烁在目。

可是,我还是没有因而转投 Mac 阵营:因为我真心不太懂用啊。

然在又十多年后的 2008 年,当时我为了工作需要,买了一台 Windows Mobile 的智能手机来使用;但在某个场合见到朋友用的 iPhone 第一代,那种流畅过场效果和直观的介面,惊为天人,然后在 2009 年,我买了 iPhone 3GS,从这天开始,我变成了一个果粉。

小众思维的两难

为什么我要长篇大论的在敍述“我如何成为果粉”呢?因为我想大家理解一下:早期果粉的心路历程。

以前我们看到苹果产品,最自然的反应往往是“惊艳”,然后第二个反应是:“我不懂用”。当 Apple II 丢失大部份的个人电脑市场、Macintosh 的占有率也每况愈下,苹果产品也渐渐的变成小众产品;但当年苹果的产品无论是外表还是界面,都是经过精心打磨过:那个美得“让人想舔一口”的 Aqua 介面(下图)、那个精彩绝伦的 iMac G3,有多炫就多炫,在“物以罕为贵”的情况下,几乎每个 70-80 后的果粉在首次见到苹果产品时,都会被瞬间震慑了。但每当付款的一刻就会想:苹果的产品没几多人在用,有足够的应用支持吗?我从来没用过苹果产品,有人在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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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成为果粉,见到满街都是丑得要死的 PC,坊间也没有几个华丽的苹果产品的时候,我们这群果粉装起逼来有多爽就多爽:“我们是与众不同的!”然后在面对各种的不方便时,我们都会欣然接受。无他,我们很清楚的理解:苹果的情怀根本也同时源自它的缺憾,而它的缺憾同时也强化了它的情怀。

小众情怀,就是果粉觉得“非同凡想”的源流。

但 iPad 和 iPhone 的出现,让苹果真正的开始进入大众的世界。无论是音乐人或是移动应用开发者,都开始必须围着苹果在转;当苹果的产品得到的支援愈来愈多,苹果的产品愈来愈简洁、界面愈来愈易用、Mac 的售价也愈来廉宜,结果愈来愈多人愿意接触苹果的产品。结果到了今天 90 后的年轻人,尽管再不喜欢苹果,也不能避免遭苹果产品所包围,就连街边卖菜的大婶、楼下街岗的保安员,都在用 iPhone、iPad,我还装个毛?“小众产品”,突然变成“大众产品”。

简言之,苹果在 40 年的历史就是一条两难公式:你要么像 Mac 一样安于小众的清新情怀,要么淡而无味的成长为 Apple II 一样的大众化产品。

“非同凡想”,已成凡想

回想起 Tim Cook 在成为苹果正式的 CEO 时曾公开表示

我想你们很确实的知道:苹果并不会改变。我庆苹果有这种独特的文化和价值,我也很珍惜这种价值。乔布斯建立了这种与别不同的公司和文化,我们会继续坚守──这是我们的 DNA。

在 Tim Cook 出任 CEO 的这几年,没有“明显”的见到苹果的价值观有在改变:苹果的设备仍然以设计导向,iPhone 宁愿变薄也不怎加大电池、MacBook 只砍剩两个接口,都是以往乔布斯的那种让人又爱又恨的风格,大家依旧的忍受它的缺憾。变的不是苹果,是苹果的对手:

  • 在 iMac G3 初推出之时,盖茨轻蔑地指苹果“唯一胜出的就只是颜色”;
  • 在 iPod 初推出的时候,盖茨说苹果又是要控制软件和硬件,而他们会给用户更多的选择;
  • 在 iPhone 初推出的时候,Steve Ballmer 说苹果不能吸引用户,因为他们没键盘;
  • 在 MacBook Air 和 iPad 初推出时,Acer 的施振荣说它们都只是一时的风潮,传统 PC 迟早会战胜。

但到了今天:

  • 几乎没有手机再支援 Flash;
  • 没有几台手机还有键盘或触控笔;
  • 大家都纷纷改用金属外壳,不能换电池;
  • 大家都要卖弄超薄设计。

请让我们先把什么创新、什么抄袭的争论放下:无论业界有没有抄袭苹果,还是反过来是苹果在“伟大的艺术家用偷的”;事实上,苹果的对手慢慢的学习这些“DNA”,在学习苹果以设计为优先,学习苹果重视人机交互,学习苹果的的成功之道,学习苹果的“非同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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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一进书店,满书架都是谈论苹果和乔布斯成功之道;在任何一个创业团队,都是一堆仰慕乔布斯的团队,挂着一嘴“改变世界”的口号。就算是 Tim Cook 也不是乔布斯本人,他也是乔布斯 Think Different 的学习者。当传统电脑走下神坛,当大家忙于生产又酷、又人性化的备,当满街都在学习 Think Different,每一台手机和电脑都是“非同凡想”的产物,还有什么东西不是“非同凡想”(上图)?

然后,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叫得上“非同凡想”?没有。

“非同凡想”,就是无惧改变

在苹果诞生之后的 40 年后,不少人都说苹果变得平庸,不再“非同凡想”了。但也许不是苹果不再“非同凡想”,反过来应该说是整个世界都在“非同凡想”,结果所有的“非同凡想”,都变成“凡想”,整个世界,一起走向平庸。

但是,历史总是不断的重演。

40 年前的 1976 年,苹乔布斯想从那些笨重的灰色金属箱子里脱颖而出,花了 1500 美元找人给 Apple II 设计出一个米色的机箱,后来大受欢迎,Apple II 很快就变成大众化的电脑,而其设计并延续到 Macintosh 上,然后绝大部份的电脑都用上了米色的塑料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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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很快到了 1998 年。乔布斯再一改电脑界沉闷的米色塑料作风,推出让人眼前一亮的 iMac G3,并大字标题说:“对不起,没有米色”(Sorry, no biege)(上图)。然后再用铝合金、一体成形的 MacBook 和 iPhone,改变我们对工业设计的认知,最后,电脑又回到“灰色的金属箱子”里。

由灰色金属箱子,到米色塑料箱子,又回到灰色金属箱子,可见真正的“非同凡想”,不是去坚守价值,而是不断的改变:

  • 2013 年,苹果就曾用 iPhone 5c 去尝试取缔“灰色的金属箱子”,但很可惜当年没有成功。
  • 2014 年,苹果亦曾推出 Apple Watch 去尝试改变行动世界,但目前还未有明显的成果。
  • 2015 年,苹果也曾以 3D touch 去尝试改变人机交互,但也未有实际的改变我们的习惯。

我们并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也许苹果会失败、也许苹果会再次由 Apple II 变成 Macintosh,也许 Google 什么的股值会超前苹果;但果粉的快乐并不在于股价的起落,也不在于苹果改变世界;我们只是想把印上苹果标志的产品,对着亲友显摆一番而已。

期待在苹果在新的 40 周年,不怕成为小众,继续的“非同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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