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永浩再回应诉讼事件，“胜诉就既往不咎，败诉会请他上视频网站对谈”

- 作者：王 飞
- 发布时间：2016-06-25 22:34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675836

![luoyonghao](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5/11/luoyonghao.jpg)

“如果胜诉就既往不咎当没发生过，如果败诉，将请原告上视频网站对谈。”

在面对 @lee的说 用户的提问，“如果你胜诉了你会追究这个‘粉’的责任吗？如果败诉了你打算如何处理？”时，锤子科技 CEO 罗永浩今日在微博上转发回应。

“**他的诉求在道理上都是不成立的，我们胜诉了我就当它没发生过；如果我们败诉了，我会请他上视频网站对谈，我不是西门子的 CEO，不会端着，不会回避问题，也不会在媒体误导舆论的情况下坐视不理。**”

![luo](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06/luo-1.jpg)

[罗粉 @Midqiu ](http://weibo.com/midqiu?profile_ftype=1&is_ori=1#_rnd1466646666414)起诉锤子科技罗永浩案件于 1 月 4 日立案，6 月 21 日案件已正式开庭，用户此前公布的具体诉讼内容如下：

- 一、锤子 T1 预装的 app 无法删除；
- 二、缺少“语音助手”功能；
- 三、缺少电源键自动解锁功能；
- 四、没有依照承诺提供 boot loader。

基于上述情况，原告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 一、确认被告在销售“锤子手机”的过程中存在欺诈，判令被告退回原告货款 2480 元并赔偿 7440 元，共计 9920 元；
- 二、判令被告对“锤子手机”实际产品与宣传不符的地方进行公开说明（具体方式包括不限于：1、用客户留下来的资料群发邮件和手机短信通知，2、所有锤子科技的手机的包装内夹一页通知，3、锤子科技的官方网站和天猫锤子科技官方旗舰店挂一年公告）；
- 三、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4000 元；
- 四、由本案产生的所有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此前爱范儿（微信号：ifanr）曾发表文章《[老罗铁粉正用曾经“老罗讨伐西门子”的方式将锤子科技诉至公堂](http://www.ifanr.com/674808)》。

而关于视频对谈，锤子科技 CEO 罗永浩因科技评测人@王自如 的 Smartisa T1 手机视频约战优酷视频，王自如还曾在视频中提及罗老师的这种方式“上视频网站，一刀不剪”，更早之前罗永浩因为和方舟子的基金捐赠问题也曾多次邀方舟子上视频网站直播对谈，方舟子未应约。

题图插图来自：weibo，smartis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