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合作伙伴还是员工，Uber 司机身份为什么这么尴尬？

- 作者：陈诗蔚
- 发布时间：2016-10-14 15:14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731270

![13driver-master768](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10/13DRIVER-master768.jpg)

近日，纽约劳工部监管机构做出[判决](http://www.nytimes.com/2016/10/13/business/state-rules-2-former-uber-drivers-eligible-for-jobless-payments.html?_r=1)，认为 Levon Aleksanian 和 Jakir Hossain 两名前 Uber 司机是公司的员工，不是独立的合作伙伴，有资格获得失业补偿金。Uber 一直强调和坚持“司机是独立的合作伙伴”，但也是这一说法让 Uber 和政府、司机不断发生矛盾。

### Uber 司机是合作伙伴还是员工？

![can we still call an uber](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01/can-we-still-call-an-uber-easily.jpg)

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http://www.nytimes.com/2016/10/13/business/state-rules-2-former-uber-drivers-eligible-for-jobless-payments.html?_r=1)，Uber 没有激活这两位司机的司机账户，导致两人形成事实上的失业状态，其中一名司机 Aleksanian 更是负债累累。两名司机在 7 月底起诉纽约州劳工部，要求获得失业救济金。直到最近，相关监管部门确认司机身份为 Uber 员工后，他们的失业救济金才被获批。

但另一位情况相似的 Uber 司机就没这么好运了。他的诉讼被驳回，原因是他没有填写一些必要的表格，司机身份依然只能判定为〝独立合同工〞他无法享受失业救济。

![UberProtestors&#95;0](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02/UberProtestors_0.jpg)

判决生效后，Uber [强调](http://www.nytimes.com/2016/10/13/business/state-rules-2-former-uber-drivers-eligible-for-jobless-payments.html?_r=1)说，如果司机变成了公司员工，那么他们工作时间的自由度和灵活性将不复存在。

独立合作伙伴和员工，区别是什么？此前[爱范儿一文](http://www.ifanr.com/600368)已有所介绍。曾在法律服务公司 LexisNexis Applied Discovery 担任产品经理的 Cliff Gilley 在问答社区 Quora 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 Uber 对司机的工作行为和绩效提出了很多的要求； Uber 对车辆种类、车况有限制……这些对司机工作表现的控制已经足够认定司机是 Uber 的雇员而非合同工。

但不论是 Uber，还是滴滴公司，平台上司机的身份其实很难有明确的区分。Uber 司机可以自由选择上线的和工作强度，这很自由，是独立合同工的特点；但同时，网约车平台又对司机的工作状态有多种要求，这又是公司对待员工的做法。

如果 Uber 司机被认定为是公司雇员，意味着 Uber 需要为司机提供雇员该有的福利，例如社会保险金、失业保险等，这对 Uber 来说将是一笔很大的运营支出。

### 是合作伙伴，员工还是互联网临时工？

滴滴还是共享经济模式吗？这个问题早有不少人在讨论。在平台有不少全职司机的事实情况下，滴滴其实不能是完整意义上的共享经济互联网公司。

滴滴曾表示仅在上海地区，有注册司机四十万名，只有一万名具有上海户籍。这一司机比例说明什么？是上海地区非本地户籍的人更喜欢共享汽车，做滴滴司机吗？或者是，非沪籍的外来人口以做滴滴司机为工作呢？后者的解释更为合理。而这三十九万的非上海户籍滴滴司机里又有多少是全职司机呢？

![beijing didi](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5/10/beijing-didi1.jpg)

《财富》曾有过一篇报道，直接用“临时工经济”指代共享经济公司。在共享经济的说法下，全职工作者却没有能够享受共享经济公司的员工待遇，但他们付出和创造的价值却不比雇员少，这样的结果对于那些“为共享经济全职服务”的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Uber 一直都声称自己只是一个平台，而不是司机雇主。此次 Uber 与两名前合作司机的纠纷处理中，纽约相关劳动部门则表示，不论是员工，还是独立的合同工，失业救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大家都拥有相同的机会。这也就是说，即使 Uber 在纽约依然认定司机是合同工，Uber 或有可能也得为这些“独立合作伙伴”司机的福利保障着想，而不是用一句“共享经济”做挡箭牌。

是合作伙伴、员工，还是临时工，为共享经济提供服务的人的身份如何认定，就看以共享经济作为出发点的公司是如何对待这些“一起打天下”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