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锤落，比特币钱包需向美国国税局交出 2 年记录

- 作者：李 赓
- 发布时间：2016-12-01 17:31
- 分类：新创
- 原文：https://www.ifanr.com/755544

![bitcoin1a](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12/bitcoin1a.jpg)

今天早些时候，美国加州北区联邦法院做出了一项判决：比特币重要交易平台、钱包服务提供者 Coinbase 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提供 2014-2015 年的所有交易记录，其中包括涉及交易者真实身份的信息。

![bitcoin2](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12/bitcoin2.jpg)

图片来自 [Bitcoinmagazine](https://bitcoinmagazine.com/articles/coinbase-expands-canada-singapore-spur-mainstream-bitcoin-adoption-1441225403)

而美国国税局向法院提出这项申请的原因也很简单——“Coinbase 中用户，没有或者很可能没有遵守美国针对虚拟货币交易颁布的相应税收规定。”

最终他们选择了向法庭请求查阅前 2 年所有数据，其中包括 Coinbase 交易账户背后的各种真实注册信息，以便将比特币网络中的匿名身份与现实身份对应起来，从而发现其中偷税漏税者。

这也成为了比特币本身交易过程完全匿名特性遇到的又一次挑战，这也是区块链技术目前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

### 区块链核心中的“过敏原”

![bitcoin3](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12/bitcoin3.jpg)

图片来自 [Sloanreview](http://sloanreview.mit.edu/article/blockchain-data-storage-may-soon-change-your-business-model/)

作为“比特币背后的技术”，区块链已经成为了全球创投领域的新潜在方向，其通过架构和算法一次性解决信息存储和验证特性的确非常适合用来改造金融体系。

但区块链与现有金融体系依旧有着种种不相容的地方：去中心化、交易匿名、51% 攻击风险。这些特性同样源于区块链自身，在解决信息存储和验证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些缺点。

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区块链技术的最基础架构进行改动，在这些改动之后区块链技术是否还会具有那么强的“吸引力”，这本身就是一个疑问。

另外一方面，比特币乃至区块链成长过程中其·实一直有“黑暗面”的力量支持，从一开始的“丝绸之路”黑市，再到后来的洗钱。这些明显不符合各国现有法律的力量被盯上只是迟早问题。

### 一条迟来的法令

![bitcoin4](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6/12/bitcoin4.jpg)

图片来自 [Tcapologetics](http://tcapologetics.org/old-testament-law-and-punishment/)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实际上是第一个规定比特币交易实名制的国家。2013 年 12 月 5 号，央行联合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

在这个通知当中，央行做出了明确表示：比特币为“网络虚拟商品”，而不是货币。同时[金融](http://auto.ifeng.com/news/finance/)机构与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等。

至此，比特币在中国和实际经济完全“切割开”。

最后是实名制：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从这个角度看，加州法院这条法令也许只是晚了 3 年而已。

题图来自 [Wired](https://www.wired.com/tag/bitco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