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旦 ICO 被取缔，除了薛蛮子和李笑来，还有谁会受伤？

- 作者：全天候科技
- 发布时间：2017-08-29 14:45
- 分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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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多数国家并不承认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但这并不妨碍虚拟货币和 ICO 掀起的造富浪潮。

**数据显示，从 2012 年到 2016 年的 4 年里，ICO 融资复合增长率达到 547%。今年上半年，国内的 ICO 规模也已经超过 20 亿人民币。**

在这之中，李笑来、薛蛮子，各式各样的币圈人士与理财大妈也纷至沓来，共享这场前景并不明晰的资本盛筵。

### 全球融资额超 10 亿，国内 10 万人入局，万物皆可 ICO



据 Autonomous NEXT analysis 在 2017 年 7 月份发布的报告显示，2014 年和 2015 年，ICO 在全球的融资额分别是 2600 万美元、1400 万美元。而在 2016 年，这个数字已经变成了 2.22 亿美元，这接近 VC 投资额的一半。

但增长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今年的 ICO 开始变的疯狂，几个大的项目融资都超过 1.5 亿美元，比如区块链初创公司 Block 宣布通过出售 EOS 加密代币，在 5 天内就募集到了 1.85 亿美元。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全球 ICO 融资近 13 亿美元，已经超过区块链行业的 VC 投资额，也是 2016 全年 ICO 融资额的六倍多，其中 Filecoin 累计融资 2.52 亿美元创下了行业内的历史新高。**

在中国，ICO 同样受到热捧。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发布《2017 上半年国内 ICO 发展情况报告》显示，通过对面向国内提供 ICO 服务的 43 家相关平台进行监测得出，2017 年上半年，国内已完成的 ICO 项目共 65 个，融资规模折合人民币达 26.16 亿元，参与人次达 10.5 万。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08/f9d6d01d-3c85-4006-83c2-a2cc0017b9ea.png)疯狂的 ICO 也成了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的新生意，截至 8 月 20 日，薛蛮子已经投资了 20 家 ICO 项目。和他一起参与其中的是 “比特币首富” 李笑来，他也是 EOS、PressOne 项目的 ICO 发起人，同时还为 Decentraland 等项目。

就在 8 月初，国内已有 ICO 私募基金成立，主要投资市场为国内的 ICO 项目，也有消息指出，某地方政府也计划成立基于区块链的投资基金。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08/09733357-4661-4314-bd47-e94b7604a857.png)同一时期，自由行、婚恋、社交、汽车等并不存在区块链应用场景五花八门的 ICO 项目一窝蜂涌向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没人会关心项目是否有可行性和前景，一旦有币圈大佬站台，那么炒作上涨的空间就大。

在接受网易科技采访时，创新谷创始人朱波称 “现在的 ICO 和当年的股权众筹很像”，他随后在朋友圈表示，“我相信用不了一年时间 ICO 这个巨大的泡沫一定会破，因为今天在进行 ICO 发行的大量公司，绝大部分项目和公司都是被当前主流投资人不看好的项目。这波比特币的狂涨和 ICO 的泛滥，真的让我感受到 2015、2016 年的股灾将在 ICO 和比特币上重演。”

Autonomous 研报中也直接指出大部分 ICO 就是骗局。“募资公司只是想利用人们对数字货币生态的新鲜和兴奋感，借助社交媒体来进行推广宣传，并抓住目前市场缺乏可强制执行的监管时机进行诈骗。一旦融到资金后，那些在白皮书中承诺的计划根本不会落地，尤其在中国公司的 ICO 项目中更为普遍。”

### **虚火过旺，监管部门或重拳出击**



ICO 的井喷神话正在引发监管层的重视，据财新报道，中国有关监管部门准备对 ICO 采取行动，在监管、法规体系准备好将 ICO 纳入之前，甚至不排除直接取缔的可能。

此前，上海突击检查某区块链峰会就被视为监管层对 ICO 项目加以关注的信号。而在 8 月 24 日，银监会首次针对虚拟货币筹资做出规定。银监会起草了《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指出：未经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虚拟货币等名义筹集资金的行为，应当进行非法集资行政调查。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

这起热潮也正被其他国家和政府关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不久前正式确认，他们正在研究加密货币 ICO 监管。在声明种，SEC 称自己对 ICO 构成的风险表示担心，包括价格虚高以及强买强卖。

英国的监管机关选择的是密切关注 ICO 相关活动，把 ICO 纳入金融科技 “沙盒机制”，而非全然禁止。瑞士和新加坡则将加密货币定义为资产，而不是证券或者说支付工具。日本则在今年四月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性。

今年 7 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撰文称，ICO 项目往往处于技术孵化阶段，商业模式还未成型，加上技术的颠覆性和开创性很强，监管者难以像 IPO 上市审批一样，对 ICO 项目的前景和价值做出专业、合理的评价。

姚前表示，作为新兴事物，ICO 要获得法律上的明确定位和建立完整成熟的监管框架，还需要一段很长时间。而这种不确定性，恰恰是 ICO 长期面临的最大政策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