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意大利人要卖“史蒂夫·乔布斯”牌牛仔裤，苹果想拦也拦不住

- 作者：刘莎
- 发布时间：2017-12-29 14:40
- 分类：公司
- 原文：https://www.ifanr.com/962007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12/steve-jobs-.jpg)

史蒂夫·乔布斯喜欢穿牛仔裤，这几乎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只不过只钟意穿李维斯 501 的他，不知道看到这条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牛仔裤时，会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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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家由兄弟俩创办的意大利服装公司。他们使用“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作为自己品牌的商标，出售各种服饰、箱包和其他配饰。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12/jobs-jeans.jpg)

（图片来自：La Repubblica Napoli）

只用了乔布斯的大名还不算，在他们的品牌商标之中，还有一个非常具有“苹果”味道的字母 J，上面的一点被替换成了一片苹果叶子，颇有“碰瓷”碰到底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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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The Verge](https://www.theverge.com/tldr/2017/12/28/16825336/apple-lawsuit-steve-jobs-trademark-logo-italian-brothers-barbato)）

不过，这两兄弟在蹭苹果的热度之前，还是作了一番调查的。在 2012 年公司创办之初，他们查到苹果并没有把“史蒂夫·乔布斯”注册为商标。这就意味着，即使他们把它注册为商标，也不会存在任何问题。

但苹果显然不这么看。他们认为，这两兄弟的做法的确有“碰瓷”的嫌疑，尤其是中间那个“被咬了一口”的字母 J，和自己的商标实在是太像了。为此，苹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使用这个商标。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12/jobs-ita1.jpg)

（图片来自：[The Verge](https://www.theverge.com/tldr/2017/12/28/16825336/apple-lawsuit-steve-jobs-trademark-logo-italian-brothers-barbato)）

然而最近判决结果出来了，苹果的希望可能要落空了。根据[意大利那不勒斯共和报的报道](http://appleinsider.com/articles/17/12/28/italian-clothing-maker-defeats-apple-wins-rights-to-use-steve-jobs-trademark)，法院认为两兄弟的商标不构成侵权。因为商标中的“J”字本质上是不可食用的，跟苹果商标有区别。

这下苹果该傻眼了，自己的灵魂人物——乔布斯的大名，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意大利服饰品牌。不止如此，这两兄弟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会不断扩大产品线，最终的目标是推出电子产品。

当乔布斯牌手机和 iPhone 相遇时，不知会是什么样的有趣场景。

### 苹果在商标问题上碰过好几次壁

如果说把乔布斯的名字印上牛仔裤还稍微有点巧妙的关联性的话，那 iPhone 牌的钱包就显得比较魔幻现实主义了。

[一家名叫新通天地（Xintong Tiandi Technology）的中国厂商，就把 iPhone 这个名字印上了自己生产的钱包、手机套等皮具。](http://tech.sina.com.cn/mobile/n/n/2016-05-08/doc-ifxryhhi8500494.shtml)更为神奇的是，经过法院的裁决，他们的这个行为是合法的，法院反而驳回了苹果要求阻止其在皮具上使用 iPhone 名称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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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就在于，法院认为这家公司合法拥有“iPhone”的[第 18 类商标使用权](http://sbj.saic.gov.cn/sbsq/sphfwfl/200902/W020170912311189327543.pdf)，即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商品；而苹果在中国申请的“iPhone”商标，属于第 9 类，范围主要包括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和计算机硬件，且核准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21 日，晚于新通天地的 2007 年 9 月 29 日。

尽管苹果后来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希望“不遗余力地保护商标权”，但此前的多个案例均显示，这种因为中外差异而造成的商标权案，总是很难界定。一位专门打商标官司的中国律师[表示](http://www.yocajr.com/news/8274)：

> 这不是针对苹果的阴谋。外国公司有时未能在中国采取充分的预防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品牌。……对方很早就注册了商标，根据中国的法律，你必须证明你在对方注册之前就是一个驰名品牌，才能赢得这样的官司。

很显然，2009 年才正式进军中国的 iPhone，苹果很难去举证它比 2007 年就已经存在的 iPhone 牌钱包更有名。

事实上，这也不是苹果第一次在中国因为商标争端而“碰壁”了。早在 2012 年，因为 iPad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权归属，[苹果就和一家叫唯冠科技的公司打过官司。](http://finance.qq.com/a/20120213/0025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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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Wired](https://www.wired.com/2012/07/apple-chinese-ipad-trademark/)）

众所周知，早些年苹果一直对中国市场保持谨慎的态度，几乎所有新品的首发队伍中，都没有中国的影子。在苹果还未在中国发售 iPad 时候，深圳唯冠科技就率先在 2001 年注册了“iPad”商标，还推出过相关产品。

当苹果回过神来想要在中国推 iPad 的时候，这才发现商标已经被人抢先注册了。2009 年，苹果关联公司以 3.5 万英镑的价格从台北唯冠科技手中买下“iPad”的商标。

但深圳唯冠却认为，台北唯冠无法作为代表出让“iPad”的商标。他们后来向北京市工商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苹果“违法”使用 iPad 商标的行为进行罚款；在上海，他们甚至要求法院判决苹果在此禁售 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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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场官司最终以苹果向唯冠支付 6000 万美元而终结，但对苹果来说，这个买来的教训还是需要好好反思一下的。

其实，苹果比谁都更加了解商标等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他们的 iPhone 和 iOS 商标，最早就是乔布斯从思科那里“抢”来的；为了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他们还和三星、HTC 等企业打了多场官司。

不过在遇到类似的事件时，不只苹果，其他科技公司们也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认为](http://finance.qq.com/a/20120213/002559.htm)，IT 行业由于涉及诸多专利、商标等方面的保护问题，尤其需要引起关注。

> 互联网时代酝酿品牌的周期极短，这和一般意义上品牌建立周期长形成了鲜明对比。IT 行业所催生的产品具有量大、面广和生命周期短的特征，因而引发的品牌兴废与进退很可能在短期内就能完成。

题图来自：Getty Images

![](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7/12/1225-2-1-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