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规定手机软件叫车每单收费 5 元

数读

2013-07-02 11:50

《北京市出租汽车手机电召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昨天试行。《细则》明确,手机电召服务运营商应用软件须经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获得授权许可,接入行业统一电召服务平台。

《细则》要求,手机电召服务费用不得违反北京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标准,否则将不能继续在北京开展电召服务。

按照现行标准,提前 4 小时以上预约收费 6 元,4 小时以内预约每次 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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