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布的“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是北京在此方面首次做出明文规定。 办法规定,接待外宾日常伙食费(含酒水、饮料)标准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 600 元;副总统、副总理、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 5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