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高院：网络擅播综艺节目可判赔50万以上

- 作者：麦玮琪
- 发布时间：2015-04-16 11:46
- 原文：https://www.ifanr.com/data/512214

今日上午，北京高院发布关于审理综艺节目类知识产权案件的指导性意见，首次明确，互联网公司未经原制作电视台许可，在网络上擅自传播综艺节目，构成侵权的，可以判赔 50 万以上。

北京高院民三庭副庭长焦彦介绍，现在各大电视台不断推出综艺节目，而大型互联网公司也纷纷涉足自制综艺节目，由此产生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