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判苹果三星互相侵权,禁售 iPhone 4 与 Galaxy S II 等

2012-08-24 14:48

虽然苹果跟三星在美国的专利案还没有结果,但是两家公司在韩国的判决已经揭晓,双方都受到了一定处罚。

根据路透社报道,法官要求三星立即停售十项产品,包括 Galaxy S II ;而苹果也有四样产品被禁售,包括 iPhone 4 跟 iPad 2 等。

法院认为三星采用的在浏览电子文档时,使用的 “bounceback” 功能对苹果造成侵权,被罚约 2.2 万美元;苹果则被判定侵犯了三星的两项无线技术专利,需赔偿约 3.54 万美元。

法官认为 Galaxy S 并没有对 iPhone 造成侵权,称 iPhone 跟 Galaxy S 虽然在外形设计上有很多相似处,例如圆角边,大屏幕等,但是这些相似处在以前的产品就出现过。

“考虑到触屏的移动产品很难有大幅的变动。Galaxy S 与 iPhone 在三个按键上和相机设计的不同已经让两个产品看上去有所差别。

法官还表示,消费者想混淆 iPhone 跟 Galaxy S 是很困难的。原因则是两家公司在手机背后都有自己公司的 logo。消费者在买手机时,对操作系统、品牌、应用、价格和服务上也会进行区分。

看结果,苹果似乎输了这场官司,但是相比韩国,两家公司在美国的结果尤为重要。韩国的这些赔偿数目比双方在美国的要求也相差许多。在美国,苹果要求三星赔偿 25 亿美元,并且永久禁止三星出售侵权产品。而三星则要求 4.22 亿美元的赔偿。 两家公司在美国的结果仍在等候陪审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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