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人受损 Facebook 要负责？

- 作者：朱晨旭
- 发布时间：2012-10-05 12:49
- 原文：https://www.ifanr.com/news/16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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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路透社[报道](http://www.reuters.com/article/2012/10/04/us-facebook-ruling-idUSBRE8931QX20121004)，本周二美国联邦法院宣布将投资人对 Facebook 的诉讼案件移交到位于曼哈顿的美国地区法官Robert Sweet 手中。

之前投资人向 Facebook 、担保人和纳斯达克交易发起了 50 项诉讼，指出 Facebook “十分愚蠢”地进行 IPO，并在 IPO 之后股价迅速下滑了 47% ，损失了约 380 亿美元，而 Facebook 在 IPO 之前未向投资人详细说明可能产生的损失，股价下跌之后也没有公布损失明细。

而 Facebook表示十分愿意接受裁决并会“充满活力”地为自己辩护。而在六月份的初次审议时，Facebook 向法院申请将这些指控合并成一个案件。Facebook 并未重点澄清自己的无辜，而是反过来将矛头指向了纳斯达克，指责其系统故障导致了股价的下跌。而纳斯达克的首席执行官作出回应，认为 Facebook 出现问题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傲慢”和“过度自信”。

在其中 33 项集体诉讼中，投资人请求法院监督 Facebook 和承销商履行职责，弥补对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