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初创公司法案 3.0,鼓励创业者移民美国
根据 VentureBeat 的报道,由美国两党议员组的小组已经拟好一份《初创公司法案 3.0》并试图在议会获得通过。如果该法案顺利通过并且执行,那么那些国外的科技和创业人才就可以更轻易地移民美国。
这项法案的牵头者是 Jerry Moran,他想要让外国的创业者获得 3 年的美国居留权利——创业者需要承诺至少会招聘 5 名的“非家属”员工。他们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拥有 H-1B 或者 F-1 签证;获得超过 10 万美元的融资;目前公司的雇用职员至少两人。
另外,这项法案还提出,应该给那些找到科技类工作的理科留学生 5 年的签证。而且,他们在 5 年之后可以正式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当然,这一切的改变都要发生在法案通过之后。既然这是《初创公司法案3.0》,那么肯定还有 1.0 和 2.0。他们都哪儿去了?早在 2010 年,议员 John Kerry 就提出该法案的 1.0 版本,不过并没有被通过; 2011 年,2.0 版本的法案也胎死腹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