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初创公司法案 3\.0，鼓励创业者移民美国

- 作者：崔绮雯
- 发布时间：2013-02-14 11:34
- 原文：https://www.ifanr.com/news/248125

[![immigration](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3/02/immigration-laverrue-e1341687189785.jpg)](http://www.ifanr.com/news/248125/immigration-laverrue-e1341687189785)

根据[ VentureBeat 的报道](http://venturebeat.com/2013/02/13/startup-act-3-0-would-allow-75000-immigrant-founders-to-come-to-the-u-s-for-3-years/)，由美国两党议员组的小组已经拟好一份《初创公司法案 3.0》并试图在议会获得通过。如果该法案顺利通过并且执行，那么那些国外的科技和创业人才就可以更轻易地移民美国。

这项法案的牵头者是 Jerry Moran，他想要让外国的创业者获得 3 年的美国居留权利——创业者需要承诺至少会招聘 5 名的“非家属”员工。他们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拥有 H-1B 或者 F-1 签证；获得超过 10 万美元的融资；目前公司的雇用职员至少两人。

另外，这项法案还提出，应该给那些找到科技类工作的理科留学生 5 年的签证。而且，他们在 5 年之后可以正式申请成为美国公民。

当然，这一切的改变都要发生在法案通过之后。既然这是《初创公司法案3.0》，那么肯定还有 1.0 和 2.0。他们都哪儿去了？早在 2010 年，议员 John Kerry 就提出该法案的 1.0 版本，不过并没有被通过； 2011 年，2.0 版本的法案也胎死腹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