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虎 360 被判不正当竞争,需公开道歉并赔偿腾讯 500 万元
今天下午,腾讯起诉奇虎 360 不正当竞争一案已经有了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奇虎 360 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向腾讯赔偿 500 万元,并要连续 15 天在其网站首页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网站和报刊的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这是中国互联网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赔偿金额,也是中国关于不正当竞争最重的判罚。
奇虎 360 当庭表示将会上诉,并称广东省高院在分别审理 360 反垄断案和扣扣保镖案时,都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法院认为奇虎 360 的扣扣保镖在推广过程中,破坏腾讯 QQ 产品的商业模式,并在产品宣传中措辞不当,贬低了 QQ 软件,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过腾讯要求赔偿的是 1.25 亿元经济损失费用,法院认为这个损失金额缺乏足够依据,所以将金额降低到 500 万元。新浪称法院驳回了腾讯其他诉讼请求,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其中腾讯负担 16.68 万元,奇虎 360 负担 50 万元。
2010 年 10 月,奇虎针对腾讯 QQ 发布了 360 扣扣保镖,并称其可以保护 QQ 用户的隐私和网络安全。11 月 3 日,腾讯宣布在装有 360 软件的电脑上将不能运行 QQ 软件。两家斗争越来越激烈,后来政府介入了 3Q 大战,责令腾讯停止不兼容行为、奇虎召回 360 扣扣保镖。
至此,腾讯与奇虎 360 之间的三起诉讼全部宣判,前两起宣判结果分别是:2011 年 9 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 360 隐私保护器属于不正常竞争,360 向腾讯道歉并赔偿 20 万元; 2013 年 3 月,广东省高院初审判决 360 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成立,全部 79.6 万诉讼费用由 360 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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