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虎 360 被判不正当竞争，需公开道歉并赔偿腾讯 500 万元

- 作者：陈婷婷
- 发布时间：2013-04-25 16:28
- 原文：https://www.ifanr.com/news/282758

[![qq](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3/04/qq.jpg)](http://www.ifanr.com/news/282758/qq)

今天下午，腾讯起诉奇虎 360 不正当竞争一案已经有了结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定奇虎 360 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要向腾讯赔偿 500 万元，并要连续 15 天在其网站首页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网站和报刊的显著位置刊登赔礼道歉。这是中国互联网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赔偿金额，也是中国关于不正当竞争最重的判罚。

奇虎 360 当庭表示将会上诉，并称广东省高院在分别审理 360 反垄断案和扣扣保镖案时，都有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法院认为奇虎 360 的扣扣保镖在推广过程中，破坏腾讯 QQ 产品的商业模式，并在产品宣传中措辞不当，贬低了 QQ 软件，因此构成不正当竞争。不过腾讯要求赔偿的是 1.25 亿元经济损失费用，法院认为这个损失金额缺乏足够依据，所以将金额降低到 500 万元。[新浪](http://tech.sina.com.cn/i/2013-04-25/15228280544.shtml)称法院驳回了腾讯其他诉讼请求，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诉讼费用，其中腾讯负担 16.68 万元，奇虎 360 负担 50 万元。

2010 年 10 月，奇虎针对腾讯 QQ 发布了 360 扣扣保镖，并称其可以保护 QQ 用户的隐私和网络安全。11 月 3 日，腾讯宣布在装有 360 软件的电脑上将不能运行 QQ 软件。两家斗争越来越激烈，后来政府介入了 3Q 大战，责令腾讯停止不兼容行为、奇虎召回 360 扣扣保镖。

至此，腾讯与奇虎 360 之间的三起诉讼全部宣判，前两起宣判结果分别是：2011 年 9 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 360 隐私保护器属于不正常竞争，360 向腾讯道歉并赔偿 20 万元； 2013 年 3 月，广东省高院初审判决 360 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成立，全部 79.6 万诉讼费用由 360 承担。

题图来自[eeo](https://www.google.com.hk/search?newwindow=1&safe=strict&biw=1250&bih=712&tbm=isch&sa=1&q=%E8%85%BE%E8%AE%AF+pk+360&oq=%E8%85%BE%E8%AE%AF+pk+360&gs_l=img.3...42593.43935.0.44132.6.6.0.0.0.0.232.451.2-2.2.0...0.0...1c.1.11.img.GPQL8kJU5aM#imgrc=ZSoUFfzFQnTOjM%3A%3BK8mNIDLPj0UaYM%3Bhttp%253A%252F%252Fwww.eeo.com.cn%252Fcns%252Ftemp_lates%252Fzhuanti%252F360qq%252Fqq.jpg%3Bhttp%253A%252F%252Fwww.eeo.com.cn%252Fzt%252F360qq%252F%3B800%3B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