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行业组织申请通过恶意软件保护版权
据 TNW 报道,美国娱乐产业行业组织向美国当局递交了一份长达 84 页的提议,要求法律批准影音作品版权所有方向普通公民的电脑中植入“恶意软件”。当普通公民下载、储存或观看侵犯知识产权作品时,此软件将强制锁定对应文件或是整台计算机。
根据该理念,消费者若是因为非法消费版权作品而被对应软件锁定计算机,他们必须删除或是购买正版版权,亦或是联系相关法律部门才能解除限制。当然,这种机制未免有些过于强硬,在主张自由民主的文化环境下实现的可能性较小。但该理念的宣传者表示,这种做法其实并未与现行法律有冲突,也并没有侵犯公民正常的上网权利。
尽管“通过恶意软件保护版权”可行性不高,但在行业组织及社会环境对知识产权保护呼吁日益高涨的背景下,美国政府很可能推出稍为缓和、但严厉打击盗版行为的监管法规。目前对知识产权保护最为严厉的国家是日本。日本法律规定,侵犯版权最高可被判处 10 年监禁及 1000 万日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