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苹果：欧洲用户可 14 天无条件退货

- 作者：周韶宏
- 发布时间：2014-12-30 10:13
- 原文：https://www.ifanr.com/news/479429

[![eibigger&#95;meitu&#95;1](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4/12/eibigger_meitu_1.jpg)](https://s3.ifanr.com/wp-content/uploads/2014/12/eibigger_meitu_1.jpg)

日前，苹果面向欧洲的用户推出了[一项新的政策](http://9to5mac.com/2014/12/29/app-store-itunes-refunds-eu/)，允许在 iTunes、App Store 和 iBooks 内购买商品的用户在两周内无条件退货。该政策涉及的国家包括英国、意大利、法国等。

此前，苹果为在线商店制定的政策是用户“有权无条件撤回一项交易，除非产品已经发货”，而现在条款作出了更新，用户收到收据后 14 天内均可以申请退货，用礼品卡购买的商品除外。苹果表示，将在收到取消通知的两周内向用户退款，无论这种通知是通过其“Report a Problem”功能还是书面报告提交。

这项政策与欧盟此前出台的一项消费者权益法令有关。法令规定，凡是消费者在欧盟国家购买的货物或服务，卖家都必须提供 14 天取消权或退货权。如果商家未以恰当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有关退货的问题，则 14 天退货期可被延长至一年。

题图来自 [EU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http://www.ce-authorizedrepresentative.eu/ecrep.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