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十一

触屏易用性

Via Lukas Mathis from ignorethecode.net

过去两个月里,我都在把玩一台 SONY 摄像机。我的很多朋友也拿它玩过,有意思的是,没有一个人能够独立想出该如何使用该摄像机的任何一项主要功能。原因是每个人都试图通过按键和旋钮操控它,而它的绝大多数功能都需要通过触屏访问。

单纯是因为他们没发现这机子有触屏。

很显然这不是触屏的先天问题,人们可以立即搞清楚该如何操作 iPhone 或者罗技 Harmony 1100 遥控器。是这台摄像机在设计上的一系列错误使得人们没发现它有触屏。

可触摸图标小而平

用户界面看起来不能摸。所有的触屏按钮都非常的小而平,给人以应该通过实体按钮进行操作的错觉。

为了鼓励用户触摸屏幕,这些按钮应该变大,而且得看起来像实体按键。

触摸时屏幕严重变色

有些人最终试图通过触屏操作这机子,但立刻就放弃了。这台摄像机的触屏操作需要一定压力才能完成,由于屏幕上的元素非常小,大家都用指甲去按它们。但是当你用指甲按下去的时候,屏幕立刻严重变色:

由于人们一般都被告知不应该去按 LCD 屏幕,这种变色让他们认为自己按屏幕是在损坏机子。他们在注意到变色后立即停止用力,此时的力量还远不足以让屏幕对触摸产生响应。

总结

只有在软硬件都为触摸交互进行大力优化的情况下,触屏产品才能很好的工作。只是单纯的为现有产品加入触摸功能会让用户体验变得更差而不是更好。

译注:选这篇文章是因为 Lukas Mathis 提到的问题在各种非触屏系列转向触屏的产品中屡见不鲜,比如 SONY 几乎所有的触屏相机/摄像机都有这毛病。

↓ 和朋友分享,开始 Web 2.0,点击图标 ↓
  • Print
  • email
  • RSS
  • Facebook
  • Digg
  • FriendFeed
  • 豆瓣
  • Google Bookmarks
  • QQ书签
  • Add to favorites
  • del.icio.us
  • 豆瓣九点

2 条评论了已经

Trackbacks/Pingbacks.

发表评论

名字(必须)
邮箱(不会被公布)(必须)
网址

字体为 粗体 是必填项目,邮箱地址 永远不会 公布。

允许部分 HTML 代码: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ite> <code> <del datetime=""> <em> <i> <q cite=""> <strike> <strong>
URLs(网站链接)必须完整有效 (比如: http://www.ifanr.com),所有标签都必须完整的关闭。

超出部分系统将会自动分段及换行。

请保证评论内容是与日志或 Blog 内容相关的,灌水、攻击性或不恰当的评论 可能 会被编辑或删除。

    小众论坛

    猫窝论坛

    分类目录

    最新评论

    推荐阅读

      订阅到iGoogle或Google Reader 订阅到鲜果 订阅到抓虾 订阅到飞鸽 订阅到Bloglines 订阅到我的雅虎 订阅到NetVibes 订阅到Newsgatar 订阅到Rojo 订阅到网易有道 通过哪吒订阅到MSN,Gtalk,Skype 订阅到QQ邮箱

    @范小叨

    随机文章

    友链

    功能

    小众论坛

    爱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