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完成的小说:访问《魔印人》(the Warded Man)作者 Peter V. Brett
译,转载请注明ifanr.com原文链接。
你在乘坐公交车、火车或飞机旅行时是如何利用时间的?听歌还是用手机上网?在日常的通勤中会处理工作邮件吗?如果你觉得自己在旅途中已经充实,可以看看Peter.V.Brett的故事。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的路上里,Brett用他的智能手机写了一部小说!他每天遵守严格的写作时间表,在两年中写了十万字——劳动结晶是一本叫做《魔印人(The Warded Man) 》的魔幻小说。Brett决定分享一些他使用手机的细节和偏好,以下是采访内容。
是什么促使你用手机写小说?是你一直打算这么做还是突发奇想?
我认为这更像一种需要,而非计划或者突发奇想。我一直想写本书,但我在时代广场的一家公关公司有很稳定的工作,我有妻子、朋友、家庭,还有漫长的通勤路程。总是没时间,虽然我也会抓住空闲时间来写作,但在每天的生活中也不足个把小时。
我也不想依赖电脑。80年代的时候,我是我们那个街区最早有PC的孩子,那时开始我的写作就完全电子化。造成的后果是我字写的很差,一旦开始手写,我发现自己就像一个要解密国外军事情报的密码专家一样,需要把手写内容输入到电脑里。
我也有笔记本电脑,但在上下班交通繁忙的纽约地铁,想找个地方坐下来,用笔记本电脑迅速记下灵感或者写篇小文章也很困难。
用手机写小说和用手机处理工作,哪一个对你来说更优先?
这两者没有可比性。我也经常用手机写博客,这些年来应该也写了不少。
你用什么手机?写完整部小说后手机变成什么样子了?
我一开始用Nokia音乐手机来做一些记录,这款手机的QWERTY键盘设计得很舒服,但屏幕太小,只能写一小段。同步软件很糟糕,我每次进地铁手机就会没有信号,这时通常整个操作系统也会没了反应。
后来我换了Palm m515,可以调用Word,但输入需要使用Graffiti输入法手写输入,很不好用。我可以写的很快,但输入大量文字时还是效率太低。
后来又转到了WM操作系统的HP iPaq 6515,从此开始在手机上大量输入文字。6515屏幕很大,也有设计很好的QWERTY键盘,输入变得简单了,在上下班意外的时间如午饭等其他休息时间,我开始每天用手机写700-800字。
这样写作的后果就是电池顶不住了,可能这部手机并不能支撑我这样的重度使用,写作耗电很快,一天要充三次电,最后只能买一个容量稍大的电池,本来就比较厚的机身厚度又增加了一倍。这手机漏洞很多,系统经常崩溃,同步也有问题,在重度使用下尤其严重。
现在还在用这款手机么?
去年秋天我买了新型号——iPaq 910,解决了很多操作系统的漏洞,比前一版本好用。可是屏幕只是6515的三分之一,键盘局促了,用户界面不是很好。现在我还在用,并且也写了十几万字。
你对智能手机很挑剔么?你选择智能手机的最主要的三个要求是什么?
我非常挑剔,不管挑选的时候多小心,一拆封我就觉得它不够好。就这一点而言,任何智能手机都应该在通话、任务计划、日程组织、email方面表现得更好,把这些功能当成理所应当具备的配置。我挑选手机的标准如下:
最主要关注文字输入。必须要有舒服的物理键盘以及能够和MS Word同步的文字处理软件。这就排除了iPhone.
第二关注对音乐/视频的支持,现在的智能手机都可以做到,只要买个存储卡就行。但音乐/视频非常耗电,存储容量、速度和功能都没法和我那部80G的iPod相比,所以我现在还是不得不带着iPod video。
第三关注上网功能,有一些手机明显比其他的好,但还没有让我满意的,主要由于屏幕尺寸限制。
如果有一个设备能满足以上全部要求,我会很高兴的。
系统偶尔的崩溃、错误会不会浪费了你很多时间?你如何保存日常工作的?
跟一些生活在数字世界的人一样,我经常同步和备份文件,每天晚上都把文件镜像到硬盘,并且经常备份到随身U盘和笔记本上。最重要或者最常用的文件我也会备份到手机上。
大的文件需要占用很多系统资源,在手机上也比较难以定位,我通常把一部小说分成独立的章节,这样就能在手机和电脑上独立操作了,完成后再综合到一个主要文件里,从而减少主要文件损坏可能造成的损失。偶尔Activesync会出问题(虽然自从开始用iPaq910后这样的问题病不常出现),造成Office Mobile文件保存成了错误的格式,这样做也可以避免格式错误带来的资料丢失。
除了技术问题,在地铁写小说还遇到了什么其它问题?比如手抽筋,没座位,很拥挤的时候?
上下班高峰期我坐往时代广场方向的地铁,座位永远是一个问题。一手抓着把手一手还要打字是不可能的,早上进城,到布鲁克林站70%的时间我会坐上座位,但回家时候我在42号街上车,情况和上班相反。我已经成了观察别人动作的专家,看到有谁拿起包准备下车,我就挪到那个人身边,在别人都意识到他要下车之前挡住座位。坐下之后开始拿出iPod,屏蔽周围的噪音,开始码字。剩下的时间过得飞快,路程变短了。有时候我写得太投入,甚至坐过站。
小说完成后,对你自己的成果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想再用手机写一部小说?
完成了这部小说让我很有成就感。但和我如何写作相比,更重要的是小说本身。写一部400页的小说需要相当的精力投入,我全部的心血都投在了《魔印人》这部小说里。被出版商选中在全世界发行,这将比“它是用手机完成的”这一点更为人所知。
Daemon系列的第二本《沙漠之矛》(The Desert Spear)的50%也是在手机上完成的,我希望第三本《白日之战》(Daylight War)也能维持这个比例。虽然现在我已经全职写作,不再坐地铁,可我也不每天伏案,不想被电脑所禁锢。
BGR感谢Brett接受采访。希望他一切顺利。他的新书《魔印人》可以在Amazon.com买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