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撕下了小众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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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22 11:15

昨天在某个社交网站上听《夜空中最亮的星》,有爱好者还给这首歌配上星空主题的视频,然后发现视频下面有一行评论:

“早就喜欢上逃跑计划了,真心希望他继续小众下去,而不是出现在社交网站上。”

而在今年去某次草莓音乐节的时候,已经发现,所谓的小众音乐人们已经有了这么多粉丝群体,偌大的运河公园人满为患,排队买水都花了我近两个小时。于音乐这个领域而言,口头中的小众和现实中的热烈已然成为一体。

回到《夜空中最亮的星》这首歌,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出现,但最近却因为各种原因在网上火了起来,最主要的原因可能是《中国好声音》决赛中被唱到过。这一点跟前段时间宋冬野的《董小姐》因为在《快乐男声》中出现后人尽皆知大概是一个道理。而在电视选秀节目和互联网联合得越来越紧密之后,像《夜空中最亮的星》和《董小姐》这种早已出现的歌才得以火起来。

这种情况也跟当年的《大话西游》以及曼联一样,属于慢热型。

再回到小众这个话题来,网上曾经有一篇《球迷装腔指南》,其中提到,作为资深球迷,千万不要说自己喜欢的队伍是皇马巴萨阿森纳,而是应该说五大联赛的小众中下游球队,或者二流联赛中的顶级球队,最好能回顾一下这些球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辉煌历史,那就属于装腔成功的典范。于很多人而言,小众的标签意味着更高的品位和更独特的视角。

那么,小众的含义是什么?私以为是只被小部分人接受的事物和接受这些事物的小部分人。这里提到的关键词是 “接受”,特定的事物对于特定的人,就像左小祖咒的歌,有些人听了觉得是心灵的慰藉,我听了只觉是天师驱鬼。但是,《夜空中最亮的星》和《董小姐》我就完全能接受,并且认为词曲演唱都很不错,而能接受这两首歌的人不在少数,这也造就了这两首歌在互联网上的热传。而那些真正阳春白雪或者离奇古怪难以被大众接受的事物,无论互联网再怎么发展,对爱好者的扩散进度也不会有大的影响。

这样的小众其实并不算真的小众,只是由不知名到知名转变而已。这种感觉就跟豆瓣一样,曾经顶着小众的标签,但是却笼聚几千万的用户数。互联网,尤其是社交网站的分享传播速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再加之一些潜在的推手,一些有着流行潜质的小众作品传到大街小巷其实只需要一两天的时间。

歌曲的传播不再是中学时代揣着磁带到教室和同学互换,已经成为在自己的社交网站上点击鼠标分享一个 MV 的行为,就连易信出道之初,也把音乐分享作为一个主打宣传点。

事实上,互联网和小众的关系很微妙,一方面小众的音乐也好,电影也好,互联网为其提供一部分生存的土壤;另一方面,互联网的传播性又让这些贴着小众标签的事物有了脱离小众的可能。

当然,我从不怀疑有些人是真正热爱这些小众作品的,而并不是抱着装腔的态度。比如《夜空中最亮的星》和《董小姐》都是在出来不久朋友推荐听的,其中一位甚至可以为了听电影原声里宋冬野的《平淡日子里的刺》而去看一部质量平庸的电影。这种热爱是排他性的,无论在不在网上热传,《夜空中最亮的星》词曲唱都是一样,不会因为被分享一次就走调一分,所以真正热爱的人爱的是其本质,而懒得在意什么小众大众。

 

题图来自:wallpapersw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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