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诉百度盗版案胜诉,反盗版联合行动初战告捷
2013 年 11 月 29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优酷土豆集团诉百度盗版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百度侵权事实成立,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部分诉讼费用,判决总金额达 49.1 万元。
此次案件为优酷土豆集团就其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 18 部影视剧作品,针对百度视频客户端向公众提供播放的侵权行为而提起的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涉及的影视剧作品包括《北京青年》、《终极一班》等。
11 月 13 日,腾讯、搜狐、优酷土豆、乐视网以“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的名义召开发布会,指责百度、快播存在视频侵权行为,涉及百度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并向百度一家索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3 亿元。搜狐 CEO 张朝阳在会上表示:
视频行业正面临 2009 年以来更为严峻的盗版形势,尤其是本身就拥有巨大资源垄断优势的互联网巨头来参与大规模盗版侵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无法继续竞争下去,因为在小偷和强盗横行的地方,守法的人是无法生存的。
而文章开头提到的案件,则是腾讯、搜狐、优酷土豆、乐视网等公司在启动上述反盗版联合行动后,在司法诉讼上的初战告捷。
题图来自 wi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