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连线杂志用 The Web Is Dead 这个骇人的标题刺激了很多人。本文不打算扯什么商业巨头,赢家市场,而是说点小问题。
视频流量?
我在 Twitter 上提到,连线定义的 ” Web ” 很诡异:视频( Video )是单独的分类。
浏览器中输入 www.youtube.com 播放视频的流量,恐怕是算到视频里面去了。可是 URL 中的 www 是 World Wide
早期浏览器支持 HTTP 等少数协议,可以把 HTTP 流量理解为 Web 流量。但是现代浏览器通过各种手段支持一大票协议,什么是所谓 Web 流量,就很难说了。(为何说浏览器产生的流量是 Web 流量?因为浏览器叫做: WEB Browser 。)
连线主编克里斯·安德森不会不清楚这个。 但是 @keso 说他搞不清也没错。这是个名词定义问题,如果把 Web 限定为不包括视频的网页浏览,连线的标题是能成立的。
或者,搞媒体的遇到好标题,类似宅男遇到苍井空。” The Web Is Dead ” 太酷,太雷人了,让连线也欲罢不能。
App 大于浏览器
连线的那张图证明不了 App 的流行:增长最快的是视频 。如果他们的感悟不是来自数字,那么八成是来自”连线 App “ 给他们带来的银子?
不同意连线的证明,但是同意一个结论: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上, App 比浏览器有前途。
这个领域:
移动应用更强调体验,更强调资源利用效率。本地 App 能直接的访问特定应用,容易为用户优化,资源利用的效率更高。
PC 在资源受限的时代也一样。比如流行一时的本地邮件程序。今天, PC 上却呈现出 Web 应用代替本地程序的趋势。(技术上讲, W3C 的系列标准和浏览器是伟大的中间层,好处很多。)
智能手机上资源的限制会改善,其他方面却未必。他今后应该有比 PC 更多的可能性。 App 的兴起恐怕才刚刚开始。今后,也未必会向 PC 那样渐渐放弃本地程序。
App 中的浏览器,浏览器中的 App
不过手机浏览器也谈不上死了。
另一方面。 Flash 也可以算浏览器中的 App 。 HTML5 的吃豆游戏,也可以冒充一下。除此之外, Google 还在发展更正宗的“浏览器中的 App ”: Chrome Native Client 。(他的前途是另外的故事。)
浏览器和 App 不是对头,更象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兄弟。
想象一下,未来的某一天。。。
你在 Twitter for Android 中点一个 URL ( App )。
Chrome 引擎出现,用来显示网页( App 中的 Web )。
然后网页中的 Native Client App 游戏加载( App 中的 Web 的 App )。
游戏结束后, Native Client App 显示了你在 Facebook 上汇总游戏成绩的网页( App 中的 Web 的 App 的 Web )。
“ App 中的 Web 的 App 的 Web ”这句话本身就可以证明:区分浏览器和 App 有时能多可笑。
银子万岁
浏览器和 App 的另一个主要区别是付费与否。这也不是泾渭分明的。
面向浏览器的应用,可以用广告赚钱,也有不少通过收费赚钱( Flickr )。 手机上,收费的 Web 应用商店也出现了。
即使 App 可以收费,很多开发者也选择免费。利用广告赚钱有他的优势。( AppStore 里面大把免费的 Twitter 客户端。)
PayPal ,支付宝在普及。 AppStore 也可以卖网络应用: Boxcar 用 App Store 卖他的网络推送服务。 如果 Flickr 用 App Store 的内置收费功能卖 Pro 账户就更正宗了。( 技术上没有任何障碍。)
相信支付手段的进步会减少 App 收费方便的优势。 Jobs 喜欢收费,但 AppStore 并没有杀死 Admob 。相反,苹果积极支持 HTML5 ,还搞了 iAd 。
Web 可以封闭和收费。 App 也可以开放和免费。手段不同,都是冲着钱去的。 Jobs 锁定了那么多信用卡,都不执著于 App 和下载收费。
通向银矿的路,多多益善。
最后的话
和 App 比较,连线文中有个更现实的威胁: Facebook 。不过,充分竞争中形成的垄断不是罪。如果有一天必须要仰 Facebook 鼻息,也是大家的自主选择造就的。
有互联网以来,“对用户有用”是不变的。无论本地,企业服务器,或者云端,服务和数据不死。
有互联网以来,“优雅而体贴”也是不变的。 无论 PC 程序,手机 App 还是网站,用户体验不死。
前者需要海量的存储,强大的数据挖掘能力等等。目前,沉稳如山的网络主机最合适。
后者却是复杂多变的。和使用环境,盈利模式都有关系。所以,把内容表现给用户的时候,追求的是流水般的顺畅和灵活。
(有时要谨慎选择一种,有时要混合多种方式。比如 Evernote 有网页,移动版网页, PC 程序,手机 App )
以前, Google 专注于”有用“和”好用”,很少考虑垄断和壁垒。他胜出了。(正如 Google 自己总结的:专注于用户,其他接踵而来。 )。现在, Groupon , Evernote 也是。但是,面对善于筑墙的新敌人,这些原则还能引导胜利吗?
但愿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 上一篇:ifanr 访谈:“街旁”及其团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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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anr的页面怎么怪怪的,不适应。看文章,都有点看不下去
偶觉得浏览器不是死了,而是变成别的了……
KKK, 求你了,别挤牙膏了。这文章读的叫一个累。直接写英文让ifanr请人翻译吧。 还有,最近跟死干上啦?
把标题改为中文了。长久不写,复杂意思的简化和语感都会退化,见谅。:)
不觉得有累啊 上篇文章也有人说
不明白哪有问题
谢谢。:)
未来是浏览器的,app会死
和 App 比较,连线文中有个更现实的威胁: Facebook 。不过,充分竞争中形成的垄断不是罪。如果有一天必须要仰 Facebook 鼻息,也是大家的自主选择造就的。
//这种话就是扯淡,ccp还真是充分的自由竞争的结果。
而且反垄断的原因是“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是什么“是否名正言顺的产生”,而是否是“自由竞争”产生的垄断其结果都一样,即消灭了“自由竞争”。
“垄断”不会消灭自由竞争。 Google MS IBM 都是垄断者,没有消灭自由竞争。
由竞争得来的垄断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反垄断”,是“反对利用垄断地位获利。利用垄断地位打压对手。”
地位不是罪名。手段才是。
哪一家垄断企业不以垄断地位获利?
google ms ibm事实都在个别领域内消灭了自由竞争,或者说严重影响了自由竞争。
超优势地位本身就是“打压对手”的手段。没有合理的市场格局自由竞争就是空谈。
MS 在 OS 市场取得垄断,没有吃官司。
但是他利用 OS 的垄断,内置浏览器打压网景,就成了美国司法部的被告。(他怎么赢的是另外一码事。)
法律上的事情不是你这种一根筋推倒头的二极管逻辑可以轻易解释的。
具体的行为和度和人为的标准划分都是问题。
你倒是说说ms在os上的垄断影响没影响自由竞争啊?
没吃官司只能说明反垄断法的虚弱。
网景的官司打成这样,只能进一步加强“超优势地位本身就是“打压对手”的手段”的观点。因为垄断公司的“正常行为”和“垄断行为”根本就是难以界定的,如果显而易见,司法部也不会让ms有机会的。
“垄断”不会消灭自由竞争,那就让他和自由竞争“自由竞争”不就好了,消灭它干嘛?
合法的自由竞争也会导致垄断。例子还用举吗?
但是,如果其行为仍然合法,那么垄断地位就不是罪。
Google 垄断搜索这么久了,但是你不能因为垄断就起诉他。
地位不是罪名。手段(行为)才是。
“是地主就该死”的思维曾经闯了多大的祸?今天还有人津津乐道?
反垄断的产生根本原因就是垄断企业在资金和市场上的优势,过大的损害到非垄断企业的市场机会和消费者的选择权,于是在多数决体制下两者合谋利用政治手段进行利益的再分配。根本的目的就是剥夺或者削弱垄断者在资金和市场上的优势,从而利于多数人的市场。
试问垄断者如何剥离掉身上的“资金和市场”优势?这个不是什么手段和地位分得清楚的。你剥夺了垄断使用这些优势的手段和剥夺了他的地位有什么区别?
“是地主就该死”的错误在于
1.地主这种行为和地位本身不该死。
2.有些地主恶劣的行为的确该死。
3.有些人不区分的把这两者联系到一起。
4.于是仅有“地主”这种不该死行为的人白死了。
5.于是冤啊。
“根本原因”,“根本的目的”是政治课本洗脑的语境。
现实世界不需要那么多“根本”。很多时候,能具体的,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分辨已经足够。
垄断说的很清楚了。没有新东西言尽于此吧。
好吧,我的用词不符合你的胃口,删掉那几个词,剩下的请继续解释。
建议你直接反驳这个原因,不要搅和。
而且显然在政治课本洗不到脑的地方。
刑法的根本目的有一条是打击犯罪。
税法的根本目的有一条是调节贫富。
反垄断法的根本目的有一条是限制垄断对自由竞争的妨害。
显然不是哪个哪个议员心血来潮之作。
直接反驳别人的论点,不要有把一切拖入政治批判的冲动。
首先,就你说的垄断问题,我告诉你,不要以为自己看了最基本的微观经济的前50页就认为垄断啊,或者自由竞争啊,孰是孰非。一言蔽之,任何一个领域里没有绝对的自由竞争,唯一接近的,就是capital market,股票,债券的交易。
关于反垄断,从来不是为“反”而反。读过game theory会很了解,反垄断的作用其实反而“在于削弱多元竞争局面,造成或一家垄断,或多家垄断的局面。”不要震惊,自己可以去查很多industrial orgnizaion的书籍,在ifanr上我就不拿教科书压人了。垄断,在信息这个行业,关乎不同MC曲线,很多时候往往是集中优势,降低成本的途径。
kkk老大没有说错,充分竞争,多元格局下,FB以其特殊技术和推广手段吸引了大部分的目标人群。从而造成垄断,从根本上无可厚非。反垄断,起诉,法案,舆论,多集中于作为incumbent,某垄断者是如何主动的通过暂时降低自己利润,或者威胁要暂时降低自己的利润,打七伤拳把潜在和已有竞争者打出局。试问FB,GGl等谁这样做了?到是ms做的很欢,netscape的死就是微软利用行业影响力和浏览器的基础——系统,来威胁,乃至扼杀对方的。
“地位不是罪名。手段(行为)才是。“是地主就该死”的思维曾经闯了多大的祸?今天还有人津津乐道?“
我想kkk老大一早就回答清楚了。
关于垄断后的维持行业竞争,利用已有的资金和市场推广销售链来稳固其龙头地位,在业界也有着不同看法。不少企业经济学家甚至声称垄断是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如制药,IT)无法获得稳固投资,还有积极创新的一种合理补偿!
还有,一篇好文章的主题是什么?这和WEB或者app接入有关系么?
你也别在那里歪曲别人的观点,如果行业内优势企业对自由竞争的影响有限,对行业不至于产生畸形的影响,反垄断的基础本身就根本不存在,因为反垄断本身就是对市场合理性的调整。我的观点中哪里存在“关于反垄断,从来不是为“反”而反”的问题?
多少社交类网站im工具捆绑用户,美名其曰增加用户黏性的手段和ms的os政策有本质性的区别?apple fb这些公司不敢太嚣张的原因,显然是其独霸的程度不够,而不是缺乏“垄断公司的手段”。
而且kkk要害的那句“充分竞争中形成的垄断不是罪。”
敢问除了在天朝这种神奇的国度,哪个企业不曾经有自由竞争的时期?貌似连ms也是弱小过吧?
垄断这种东西不谈市场地位,只谈手段,那真是扯淡。搞封闭的公司一把把的,你都去抓吧。
垄断毁灭创造力。
“不少企业经济学家甚至声称垄断是对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如制药,IT)无法获得稳固投资,还有积极创新的一种合理补偿!”这种观点似乎并不主流,但作为一家之言,我们也不应轻易下结论评议对错。
反垄断法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垄断还是存在一定逻辑推理。正因为反垄断法的存在,才会让垄断企业不是那么不思进取。生于忧患,死于安乐。M$有大企业病,Google现在也越来越明显,Apple以后或许也会有。
但就这点而言,并不能否认反垄断法的价值。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它已经维护了创造力这个灵魂。不管是垄断者做出的还是其他人。
M$当年给Apple雪中送炭,我觉得有很大一部分反垄断的功劳。
国内这点做得很不好,当然,跟国情也有关。我们的竞争很大部分是上不了台面的。
Web这个概念,早就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概念了。例如说国内很流行的flash网页游戏,该归为哪一类?大家也可以说flash app是app的一种啊。同理,AIR和SL这种技术,算是web还是app呢?
还真不懂连线的主编想表达一个什么观点
为何Wookapa我的数据显示FF是我所有程序里用的最长时间的。。。WEB在我那估计目前还是壮年。。。
连线主编因为靠iOS上App赚了所以想抱乔布斯大腿高唱App万岁,就把Web出来当靶子
不能这样说,在触屏上传统网页确实没有app舒服。而且有时候app还有网站没有的功能,比如flipboard,就可以将twitter,facebook聚合成杂志,比网页好看舒服的多。
所以一个趋势是Web app化,各大网站会竞相为触屏定制页面,以适合触屏设备的使用习惯。
“传统”?传统App还很傻呢,玩过WinCE没?让人吐!你拿一个次世代的移动平台和仍然大量采用世纪初技术的平台比较?
http://www.pcworld.com/article/203551/ipad_gets_html5_mail_via_yahoo.html?tk=hp_new
yahoo为ipad定制的邮箱,采用html5,看起来和原生程序一样
google的gmail好像出的更早
WebApp有个好处,不用重写,写一遍就好了,android,iPhone都可以用,和原生比也没什么差别。好是好,不过开发起来很费劲,用JavaScript写程序逻辑在我看来比用Obecitve-C,java困难多了。真佩服Google那帮程序员,蛋疼的用Js写Gmail写wave,真nx。
当然有差别。例如iOS上的mail和rss本地工具,可以选择同步一次,下载所有邮件,然后断开连接,慢慢读。web gmail肯定不行,要一直联网的。
HTML5之后配合本地存储可以。其实Ajax也已经能勉强做到。
苹果网站的WebApp专区,很多程序包括小游戏都是可以离线使用的,其他非iOS机器一样用。HTML5还增加了WebSocket,可以实现qq一样的真正的实时聊天,而不用循环请求或者服务器采用Long Polling之类的技术。
动画,视频,实时通讯,html5统统能做到。总之,林林总总,html5就是要把flash踢开。
Google其实也不待见adobe,flash还活着也挡了google的道。不过敌人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暂时有flash也算一卖点。以后还是得靠html5,所以拼命和apple抢标准那。
同学忘了Google Gear这东西么?
那玩意貌似被废掉了
废掉?没这东西离线模式、本地服务调用还怎么玩
web gmail在iOS和Android上可以离线打开。而且在Android2.0之前Android原生的Gmail客户端对tag的支持还不如它的web gmail
说的是啊,App和Web本来就没有绝对的优劣差别,关键还在于平台构筑的完善与否以及产品自身水准的高低
啊,怎么看到这么老的文章。
关于文头那张图的诡异,有一句话说:
那张图的秘密在于统计的是流量份额,是从网络协议层看数据流量,web的准确含义是应该是http/html流量,而视频不管是指flash客户端的数据流,还是mpge流或者h.264流,于前者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
这张图不好的地方在于没有表达Internet绝对流量的发展,如果简单从图上看,似乎web在衰退,ftp和dns已经绝迹,那显然是不对的(例如dns,怎么会消失呢?)。
用这张图来看不同时期Internet的发展热点还是很准确的。从整体上看,所有这些服务绝对值都在提升(至少也是维持)才对。
对,90年代的互联网流量,跟2010年的互联网流量,是云泥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