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布斯创造了巨大的商业成功。以至于大家在过去一百年中找来找去,难以发现几个和他匹敌的对手。
他卸任后,铺天盖地的报道几乎写遍了他商业传奇的方方面面:追求细节,汇集人才,敏锐的捕捉未来,聚焦于产品等等。除此之外呢?
1 敏捷
当牛哄哄的软件工程大师还没有写下“敏捷”这个词的时候,乔布斯就已经在实践类似的方法了。
他坚持小团队,坚持全明星阵容,使用快速原型,而且坚持扁平的公司结构(他作为 CEO 直接插手到产品中去,对最底层的员工发号施令)。
这种方式为苹果带来了速度。 iTunes 的开发,四个月。为 Mac OS 开发一个全新的界面?三个星期。从苹果全力投入 iPod 的研发项目到产品上市?六个月!
苹果半年前还在执着于视频编辑,半年后就可以用 iPod 横扫数字音乐市场。掉头之快不但让同级别的大公司叹为观止,恐怕很多小公司也自叹不如。
2 耐心
快不容易,更不容易的是,乔布斯还能同时做到慢。
iPhone 是 2007 年上市的,研发是 2006 年左右。而据乔布斯说,比 iPhone 原型先做出来的,是 iPad 原型。也就是说,iPad 从原型到上市,乔布斯耐心的等待了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前面说过, Mac OS X 换一个全新的界面只用了三个星期。而一个小小的滚动条效果的优化呢?却花了六个月。
乔布斯可以发布一个功能残缺的产品,比如不能拷贝黏贴的 iPhone 。但是他不会发布一个在重点上优化不够的产品。这上面,他有足够的耐心。用在 iPad 上长达四年,在 Mac OS 上?恐怕要以十年来计算。
3 抄袭
乔布斯的“伟大的艺术家剽窃”给了苹果抄袭的底气,而苹果产品也没有辜负他的厚脸皮。
苹果从日本的电饭煲上抄袭电源设计( Magsafe )。 从创新的 MP3 上抄袭专利技术。从 Cydia 和 App Store 的开发者身上抄袭 iOS 的创意。
苹果的抄袭跨行业:把厨具到软件。跨大州:从美国到新加坡,日本。历史悠久: Macintosh 时代到 iOS 时代。
苹果有最出色的技术人员,但是,他们不会重新发明轮子,他们买轮子(东芝的硬盘),或者,干脆偷过来用。
苹果也有最出色的设计人员,但是他们也不会凭空冥思苦想,好的设计,无论在厨房还是卫生间,设计师们都不会放过。
仅仅靠天才还不足以让苹果走在世界的前面:这些天才还应该知道怎么站上巨人的肩膀。
4 风险
乔布斯对风险的爱好深入骨髓。
从 Apple I 空口接订单,到 Macintosh 孤注一掷的赌博。
1997 年,更加成熟的乔布斯回到苹果,赌性却没怎么改。他砍掉了苹果绝大多数项目。更少的产品,意味着更多风险。
然后,他在再次在单一产品上下注:iMac 。
iMac 的成功在金钱和时间两方面给了乔布斯本钱。而他又一次把所有赌注压在了一个产品上:苹果用了四年时间完善了 Mac OS X 。
这种强烈偏好风险的赌徒风格在 iPhone 上发挥到极致。
2007 年,几乎所有的手机厂家都有着长于裹脚布的产品线。而乔布斯把苹果的未来押到了没有第三方 Apps ,不能复制黏贴的一款手机上面。
苹果的巨大成功背后,是巨大的风险。有限的产品中只要失手一款,增长就要大打折扣。
5 权力斗争
有一种说法是 Macintosh 是乔布斯中途夺权拿到的项目,本来他负责的是以他女儿名字命名的 Lisa 。
另一个确定的事情是,他和他请来的 CEO 史考利也在苹果斗的不可开交。
甚至,在他一无所知的电脑动画领域,乔布斯也坚持通过每周一次的会议指教那个真正的天才约翰·拉塞特,借此满足自己的领导欲。
为了邀请乔布斯回来,是曾经和乔布斯作对的董事会主席马库拉辞职。之后,乔布斯清洗了董事会。
有些天才太桀骜不驯,所以才华必须配合独裁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乔布斯似乎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权力斗争贯穿他的商业生涯,只有在他控制一切的时候才会停止。
6 改变
年轻的乔布斯对第三方软件的持非常保守的态度。而他再次回到苹果,设计了 AppStore , Mac Store ,不但欢迎第三方开发者,而且,为他们打造了更加容易赚钱的环境。
年轻的乔布斯坚持不给一些初始员工股份。而他再次回到苹果,却说服董事会拿出股份分给员工,好挽留住真正的人才。
年轻的乔布斯的对外宣传杀气腾腾, 1984 的广告,铁锤直接砸碎映着老大哥 IBM 的屏幕,锋利的碎片四溅。
而他再次回到苹果, 1997 年广告在激动人心的梦想之上,缠绕了一种难以言状的平和。如甘泉润入荒原。
不断思考,质疑过去,改变未来,也许是乔布斯本人最在乎的商业遗产。
证据是,他选择这种精神作为苹果公司的座右铭:
Think Different 。


虽然这篇文章本身没什么可喷的。但是还是要说:
李苹果,你扬此抑彼也表现的太明显了吧。
其实我一直觉得great artists steal完全不是抄袭的意思……至少毕加索的原话不是,不知道乔布斯引用这句话的上下文
当然,就是直接拿来,也就是偷
不是的,那个网上传的经典翻译我觉得很靠谱,“摄其魂”,指绘画获得灵魂之处但不拘泥于外形
我觉得应该鼓励高级的抄袭。。。如果能抄到乔布斯的境界,那就让我们大抄特抄。不过要是华强北的水平,那就算了。
乔布斯创造了巨大的商业成功。以至于大家在过去一百年中找来找去,难以发现几个和他匹敌的对手。——都到了这个高度,求有罪推定!
苹果抄袭是伟大的艺术家,google说不作恶就是卑鄙的伪君子,恩,逻辑不错
作者不是说过么,他喜欢真小人不喜欢伪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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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此类文章也能直接删除就好了!
+100
还是那句成败论英雄
抨击谷歌时,用的犀利文风怎么不见了?嘛,以后写文章也用爱苹果的这种平实的文风,还是可以的,不招人讨厌。
晚上正好有空,慢慢驳斥作者的论据,让大家看清作者的态度先行的写作会影响文章的中立!
1 敏捷。作者提到小团队,全明星阵容,扁平架构。这些好像很多公司都这么做过,2004年盖茨因为安全问题搞得焦头烂额,暂停VISTA开发,集中全公司全体精英,开发WINXP SP2,就是一个例子。还有苹果自己2007年IPHONE发布后,因为系统完不成,不得不暂停LEOPARD的研发,将开发人员全部调去搞IPHONE,这其实都不是什么很光彩的案例。至于什么“ 半年后就可以用 iPod 横扫数字音乐市场 ”,要说一句,IPOD一代上市后买的并不疯狂,不要以现在的销量来涂抹当年的平淡。
2 耐心。不知道作者所谓的原型是什么。乔布斯的原话是,IOS中的手指滑动特效是手下一个工程师在研究平板时研发出来的,他看到后认为可以用在IPHONE上。这里的平板和IPAD不是一回事。如果说耐心,我想IOS的用户最有耐心,他们能忍受IOS中那毫无美感,丑陋的POP-UP通知系统长达四年,耐心等待乔布斯慢慢优化。
3 抄袭。 抄袭不可耻。可耻的是自己抄袭还嘲笑别人抄袭。乔布斯著名的斯坦福演讲中嘲笑WINDOWS拷贝苹果,我不知道到底耳光最后打到了谁。天才站上巨人的肩膀后,开始嘲笑别的天才。
4 风险。 这里作者完全就是在胡说八道,欺负读者不记得历史。1997年乔布斯回到苹果,那时IMAC已经研发接近完成。乔布斯无非是在IMAC的上市行销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后来的一系列的IBOOK,完全就是炒冷饭。2007年发布IPHONE时,正是IPOD如日中天的时候,就算IPHONE失败,也完全谈不上押上公司的未来,最多不过是没有今天这么辉煌而已。
5 权利斗争,不熟悉,不评论
6 改变。这段就完全的是谄媚了。1997年的THINK DIFFERENT广告,是乔布斯回到苹果的时候就已经制作好了的,不过尚未来得及发布而已。乔布斯批准了这个广告的发布,但不能把广告的创意归于他。 说什么“缠绕了一种难以言状的平和,如甘泉润入荒原”,抱歉,我怎么没在乔布斯真正掌控苹果后发布的那一系列“PC GUYS”广告中看到一点一滴的平和与甘润呢?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找出一千一万个理由喜欢。当你讨厌一个人的时候,无论他做什么,你都会讨厌。
作者对苹果和谷歌完全两极的阴阳态度,让人不得不质疑其专业素养,并进而调低对IFANR的水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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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人性,当人疯狂地崇拜某一个人的时候,那种自私,偏执,狭隘,愚昧,自大,疯狂和奴颜卑膝种种劣根性都表露无遗。
你反驳作者的每一条依据,我都赞同,但花这么多篇幅来写这篇回复,就完全是闲得蛋疼!因为此刻你哪怕句句是真理,他也始终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头,自怜自艾,自以为是,自己感动自己。
就这点,我要批评你,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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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子geek就被代表了。
说说google在技术上令人激动的事:
Google App Engine
V8, 非常牛逼的Javascript VM, node.js 的backend。
GWT
复制黏贴。错别字。。
其实等老乔的自传出来肯定是值得一读的_
不知道买得到否啊
真的是遗产了
预言帝呀,这破文第二天乔帮主就真去了
既然真的成了遗产,我看就没有争论的必要了吧。
我也是特地回这篇文章来回复的…
真他妈变遗产了啊…………难道这样也能刺激4s销量…?………O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