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年度颠覆:分享经济
在 2014 年, Airbnb 和 Uber 这两个互联网时代下分享经济类公司的代表均取得了不错的商业表现。在今年的 4 月份 Airbnb 就以 100亿美元的估值获得了 4.5 亿美国的融资,而 Uber 则在以 400 亿美元,在其 12 月初获得了 12 亿美元的融资。Airbnb 和 Uber 这两家基于分享经济模式的公司的高速扩张所带来的影响远远超出其商业范畴,并且还有着推动分享经济的深远社会意义。来自不同领域的不少专家都歌赞扬过分享经济在打破传统经济模式的局限性方面的积极意义。
正是因为这些分享经济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所以我们今年“年度最佳颠覆”的选择就是:分享经济。
什么是分享经济?
从本质上看,像 Airbnb, Uber 和 Lyft 这样的分享经济型经济其实就是将自己的所拥有的一部分资源(住房空间,车,驾驶技能,时间等)与其他普通人(而非商家)进行直接的资源进行交换(钱,物品等)。
但这么看来分享经济早就已经出现在人类社会当中。例如,我们日常生活当中的跳蚤市场,二手市场以及在大多数的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及如今的许多原住民文化当中都存在着的以物易物的交换模式。
但这类的分享经济却与当今数码时代下的分享经济有着一个很明显的区别就是,如今的 Uber 和 Airbnb 等基于分享经济模式的公司都为了用户之间的交易搭了一座桥梁,从而促成他们的交易,像 Airbnb 就在那些拥有多余居住空间的人与那些不想住酒店但预算又有限的人之间搭建了个平台。 Airbnb 作为一个第三方服务平台,大大促进了来自不同地区的这两类人群之间的交易。
相比之下,前数码时代下的分享经济行为大多都收到地理位置和社交圈的限制
那么,根据一些社会科学对分享经济的研究和讨论,这篇文章中“分享经济”的一个比较合理的定义则应该是一种通过数字化第三方平台完成的两人或是多人之间的交换的经济交易模式。尽管这种分享经济的模式的准确称呼应该是“数码时代下的分享经济”,但为了阅读的流畅,我将其直接称为“分享经济”。
产消者
“产消者(Prosumer)”,是在许多评论分享经济背后的社会意义的一个经常出现的关键字眼。
产消者指的是生产生(Producer)和消费者(Consumer)的结合,两类角色界限的模糊。在讨论 Web 2.0 影响的文章中,就有人提到,一般人作为消费者在使用网络平台时,也可以轻易地成为生产者,将自己的发布到网络平台或是将一些商品在网络上出售。类似地,Uber 和 Airbnb 这样的分享经济平台让更多地人成为了产消者。
但严谨地看,这种说法并不太准确。事实上,至少自资本主义社会兴起以来,大部分人都身兼消费者和消费者的角色,毕竟每个人为了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生存压力,都要生产一些东西,将其转化成为金钱,再用金钱购买自己所需的物资。
不过,仔细看的话,传统资本主义经济模式下的“产消者”与分享经济下的“产消者”还是有明显的差别的。这种差别的形式与刚刚所提到的“前数码时代下的分享经济模式”和“数码时代下的分享经济模式”比较类似,像 Web 2.0 等数字技术所带来的转变更多的是人们成为产消者的方式上的抓变。
传统上的“产消者”的存在形式,就像许多传统社会科学家们对资本主义的分析那样,大大受到了人们所在的社会阶层的限制。对于普通打工阶层的人民,他们生产商品的手段和技术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有权有势的资本家控制,每天只有来到工厂使用属于资本家的生产工具才能成为一名生产者。
而在数码时代下,智能手机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已经是一种基本生活物品,再加上通信技术让人们随时随地接入互联网的条件下。借助于这类成熟的数码科技,人们也因此可以十分方便地成为一名生产者,轻松地将自己的资源与其他人的资源进行交换。这种转变背后的重要意义则是人们在分享经济模式下可以不用再受到社会阶层的限制,生产的手段和技术掌控在自己的手上而不再是在资本家们的手上,有了更多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空间。
我的一位生活在伦敦的韩国朋友,李俊生,就曾和我讲到 Airbnb 让已从韩国移民到英国有接近 20 年的岳父和岳母的生活丰富起来。借助于 Airbnb 李俊生的岳父岳母,将他们在伦敦 New Malden 地区的房子里的一些空闲房间租给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这样即便是身在 New Malden 这个有着伦敦最大的韩国人社区,他们也可以时不时与来自其他文化的人交流。
李俊生的岳父岳母很喜欢与跟通过 Airbnb 结识的朋友做的一件事就是一边吃着他们亲手烹饪的韩国美食,一边与客人们讲述传统文化,通过切身的体验让到他们家做客的游人们知道伦敦其实并不是一个只有“炸鱼和薯条”的大都市。李俊生自己也和我讲到长辈们在 Airbnb 上的收入也让他的生活轻松了不少,养老的压力相对缓解了一些,也没那么担心岳父岳母在他工作时会感觉到烦闷了。
类似地打车业的分享经济公司代表,Lyft ,改变了打车行业的组织结构模式,让有空余时间和闲置车辆的人可以自由灵活地成为司机,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过多样化的租车体验,除了像传统方式那样打车之外也可以选择与他人拼车。更为重要的是,Lyft 让司机与乘客,这种常被理解成为两种对立的社会角色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了起来。打车,在 Lyft 的模式下,更像是让用户与一些十分可能成为你好朋友的人共用一辆汽车。
尽管双方通过 Lyft 这个平台, 都在经济得到了一些好处,但他们的关系已经不能简单地用“生产者”和“消费者”这种冰冷的字眼去进行划分。许多司机和乘客都有在他们的 Lyft 乘车和驾驶体验描述中提到,Lyft 让他们认识了许多有趣的人,在到达目的后,司机常会与顾客 Facebook 上互相添加好友,甚至有的人还与通过 Lyft 结识的人一直保持着联系。
所以通过 Airbnb 和 Lyft 这两个例子来看,更具体来说,一些传统社会科学家们对资本主义的理解更像是对他早期的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分析和批判。资本主义因此并不是只有一种长久不变的存在方式,这种形式上的转变背后的社会意义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改变。如今 Airbnb 和 Lyft 等分享经济公司还是建立在资本主义市场交易的基础模式之上,但金钱交易的双方,已经不再(只可能)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就像我在前面对 Lyft 评论中提到的那样,在分享经济模式下,人们在社会关系上的转变已远远超出了经济学上的意义,“互惠互利”这类词汇也已经无法去全面地概括这背后的社会意义。
大家的分享经济
除了在刺激经济发展,开拓创业者的选择,解决就业问题 以及优化社会资源之外,Airbnb 和 Lyft 这样分享经济公司对建立陌生人之间的信任和建立有着强纽带关系的社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分享经济的建设不只是取决于这些新兴公司。从整体来看,互联网产业为分享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提供了技术支持的作用。除此之外分享经济的发展离不其他像消费者以及政府等社会角色和机构的推动和支持。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消费者不应一味追求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应合理的使用 Airbnb,Lyft 所提供的服务,避免通过利用房东或服务提供商的信任和服务协议的漏洞,做出“合法”但却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事。
政府也要学会迎接这种新的经济模式,不用一味用“因为违法所以限制“的理由去限制新兴的分享经济类公司的发展,要意识到以前的以前的政策可能已经不再适用于新时代公司的可能性的存在。最后,公司除了在技术上提供保证之外,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通过借鉴传不同的管理模式,去构造出一个可以降低用户风险的组织架构。
总之,共享经济是大家的共享经济,它的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推动。在新的一年当中,希望分享经济将会有着更加成熟的发展,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好处的同时再进一步促进人与人之间和谐美好关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