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抄不是乔布斯
两根杆子有关系?
有些思维方式非常诡异,比如以前的“代表人民”,现在的“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去扶?”。
本文要说的,也是个很诡异的思维方式:
“才能或者成就高,那道德水准也高”。
发现老虎的情妇们就痛心疾首,或者看了明星代言的广告吃错了药,就是长期被这种思维方式误导的结果。
问题是,7 号铁杆控制的世界第一,和另一根杆子控制的好不好,有哪怕五毛钱的关系吗?
伟大的艺术家剽窃
乔布斯的一句“好的艺术家拷贝,伟大的艺术家剽窃”貌似很让人纠结。大家都想尽办法,要找出一个美好的解释。
其实,何必纠结呢?乔布斯不就是告诉你:他不会背负这种道德枷锁。
实际上,对于年轻时的乔布斯,抄袭还真的没法算个事儿。他有更多,更严重的道德瑕疵:蓝盒子的生意有盗窃的嫌疑。欺骗创业伙伴更加不地道。甚至,敢在法庭上撒谎。
不过,一个像乔布斯那样具有创新精神,预见力和行动力的天才,怎么可能是循规蹈矩,一脸严肃的道德先生呢?
才华和放荡不羁,有时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抄袭和年代
另外,即使年轻的乔布斯放荡不羁,他的早期企业家生涯,还真的很少抄袭。比如 Macintosh ,虽然用了施乐研究的图形界面和鼠标,但是,很多人忽视了年代。
日本的全球贸易份额,在 80 年代第一次达到顶峰。 1986 年,拿走了全球份额的百分之十,开始和美国平起平坐。在全球贸易市场上的节节败退,让美国人开始反思:玩不过?那就不和你这么玩。
于是,美国开始改变游戏规则,在世界范围内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虽然相应的一些立法在 80 年代初就开始了,但是这场变革中真正引起广泛关注的标志性事件,是由 HP 社长提交给美国总统的 “全球竞争的新现实”的报告。 时间是 1985 年。
而 1984 年,使用图形界面和鼠标的 Macintosh 已经上市了。
也就是说,乔布斯研发 Macintosh 的时候,知识产权的概念还未流行。
看到好东西仿造一个,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日本从上世纪 30 年代开始仿造了很多西方汽车,从来没有遭遇中国今天面对的声讨。因为那时候没人觉得这是个大问题:原型是买来拆开的,又不是没付钱。
知识产权还未流行的年代,乔布斯也自然不应该背负抄袭的原罪。指责苹果图形界面和鼠标的出处的意义,不会比指责古人没有使用清洁能源更大。
能做海盗,何必做海军?
乔布斯再次执掌苹果的时候是 1997 年。他个人道德上的瑕疵越来越少了。知识产权的概念也渐渐深入人心。
但是,乔布斯抄袭起来,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更变本加厉。
不久, iPod 就抄袭了创新的专利。之后一路大抄小抄,直到 2011 年成功的举办了把大家都抄哭了的世界开发者哭泣大会。( World Wide Developer Cries 2011 )
别忘了,比 iPod 更早一些,乔布斯重提 Think Different 。抄袭是不好的? Think Different : 为什么不能违反规则?
的确,抄袭创新让苹果付出一亿美金的巨额赔偿。但是,却收获了整个数字音乐市场。今天,苹果是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而创新在哪里?
其实,乔布斯对规则的蔑视,在另外一句名言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能做海盗,为何做海军?
不抄不是乔布斯
假设,乔布斯预见了数字音乐的未来,但是,因为道德包袱或者一亿美金赔偿的风险,在 iPod 的设计上做了妥协呢?
在我看来,这个人就不再是乔布斯了。因为,他不再追求 “完美的产品”,也不再具有 “冒险精神”了。
回到所有事情的开始,没有冒险精神,乔布斯会空手签下 50 台 Apple I 的订单吗?不,他会像苹果的第三个合伙人那样,选择退出。(非常有趣的是,这位先生的道德品质,受到广泛的赞誉。)
回到所有事情的开始,没有对完美产品的追求,他会为 Apple II 寻找家电外壳吗?不,他会和别人一样继续卖连键盘都没有的电脑,一样畅销,却不会走到时代的潮头。
没有 Apple I 和 Apple II ,还有苹果和乔布斯吗?
最后的话
不可否认,乔布斯大多数的抄袭不是抄袭。他是在“抄创新”:把抄来的元素,改造的比原来好得多。
但是,让我敬佩的,还是乔布斯对抄袭的态度:
坦白承认,面对审判,收获利益,承担责任。
对比热衷于用各种新词粉饰,还根本不担心审判和赔偿的一些公司,不知境界上要高出多少倍?
似乎,乔布斯对世俗的规则有一种蔑视。而这种蔑视,总让我想到禅宗:把内心看的非常明晰和透彻,才不会那么在乎外在的道德束缚。
似乎,乔布斯也对世俗的常识也有一种蔑视。而这种蔑视,也让我想到禅宗:把世界看的非常明晰和透彻,才不会那么在乎别人的结论是什么。
所以,面对无数人,重复了不知道多少遍的“不做恶”,只有乔布斯的评论才那么简洁而犀利:
“这是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