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专车新规写的太臭,重写!
10 月 10 日,交通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两个征求意见稿。简短言之,一是《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二是《经营服务暂行办法》。这俩文件属于太长不看的政府公文,一句话概括就是:
出租车学习专车的运营方式,提高收入(减少份子钱);专车学习出租车的监管方式,提高门槛。
出租车在被专车“打压”了这么些日子,就算对新政倾斜不满意顶多也只能偷笑着嘟囔两句,而专车的态度就没那么无所谓了。专车市场培育路径大概是这么个过程:通过给驾乘双双方大量补贴吸引大量司机和乘客来钻空子,打造影响力;降低部分补贴,司机与乘客惯性增加;补贴进一步降低,司机进行一轮换血,乘客打车习惯培育完成,市场趋于稳定。
目前国内专车正在走向最后一个阶段,专车眼看烧钱的日子将结束,收获的季节即将到来,这当口出台这两份文件——菊花一紧。为什么?看看这段话就知道: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类型为预约出租汽车的《道路运输证》。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再看《南方都市报》报道中苦主滴滴怎么说:
滴滴几日前发布数据称,滴滴旗下司机 75% 为兼职,他们日接单数小于 4 单。稍早前优步广州也表示,其平台上 90% 的专车司机为兼职。这意味着,按照交通部的管理办法,75% 的滴滴司机以及 90% 的优步司机,将很可能因为门槛提高而被挡在市场之外。
也就是说,滴滴的司机对于越来越低的补贴、越来越多的监管已经忍受到了极限,再来一点点负面消息都将让大量兼职司机出逃。搜狐对一位滴滴司机的采访也证实了这点:
网上说的新规我已经看到了,这不是现在还没出来么,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吧,等新规真出来了我也就不干了。
幸好,这还是征求意见稿,还有回转的余地。这不,无界智库和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本月 18 日在北京就这两份文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出具了一份报告——《关于暂缓制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建议》。文章虽长但值得一看,中心思想是:
由于其仍然用监管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思维监管网络约租车,使得该《征求意见稿》存在重大缺陷,而这种缺陷将会严重阻碍网络约租车这种新型业态的发展。
上述论断的依据有以下三大点,分别在报告中有大段展开的论述,在此不一一展开:
- 监管思路存在根本性偏差;
- 存在大量违法设定权力的内容;
- 缺少真正有效针对网络约车的监管措施。
这次专家意见很硬气,论述拳拳到肉有理有据,足以令交通部打个冷战。报告里连修改意见都不提,直接要求重新起草。报告逐条指出两个征求意见稿的各种缺陷,并建议“应当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最新指示重新起草法案”,言下之意是“这个版本没有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最后一段掷地有声,指出文件不合理、不合法、不符合中央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要“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我们认为,目前的《征求意见稿》既没有反映网络约租车的业态特征,同时还存在着严重的部门利益化倾向。
为此,我们呼吁并建议,对网络约租车这一新的业态,应暂时停止部门规章立法,而通过各地的差别化探索,最终经由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确认。
“报告领导,意见征求到了——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