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A ,全球版的 SOPA
2012 年对于互联网来说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在 SOPA 的冲突暂告一段落的时候,由美国发起的《反假冒贸易协议( ACTA = Anti-Counterfeiting Trade Agreement )》接着又在欧洲各个国家掀起一波强烈抗议的浪潮。
1 月 26 日,欧盟及其 22 个成员国在日本东京正式签署了《反假冒贸易协议》。至此,该协议签署国达到 30 个,涵盖了所有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政府将执行更加严厉的知识产权法律及行政手段,以适应在网络时代保护商业利益的需要。很快,对 MegaUpload 这样有侵权内容的网站的相关人员实行严厉的“跨国追捕”,将成为签约国家之间的常态行为。
ACTA 不但协议本身强烈的侵犯了互联网的共享文化,其诞生过程也是非民主的。早在 2007年 起,西方各国政府就形成了一个“俱乐部”性质的组织,派遣官员在秘密的地点就 ACTA 草案进行谈判。这些政治精英们的秘密交易不但绕过了与会各国的议会和民众,也绕过了所有已存在的国际组织。在该协议开始草拟的最初的关键性的 18 个月内,连欧洲议会对其草案的审阅要求都遭到了拒绝,但“俱乐部”背后的金主,美国的娱乐、医药行业的代表们却能实时的了解到谈判的一切细节,并暗中进行干预。
ACTA 表面上只是进出口贸易的协议,但其执行范围却决不止停留在海关的大门门口,事实上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进行审查以检查是否有侵权内容是其中的重头戏。更为严重的是,协议将要求签约国对商业侵权行为实施刑事制裁;而对商业侵权行为的界定也不再在乎你的来源与动机,换句话说,即使你从服务器位于他国的非盈利社区里下载一部打上了“教育资源,请看后删除”字样的片子,也同样要冒蹲大牢的危险。
追本溯源, ACTA 就是 SOPA 与 PIPA 等法律的蓝图。该协议从草拟之初就遭到了诸如电子前沿基金会、自由软件基金会等著名的非盈利组织的强烈反对,但由于各国政府的刻意低调与隐瞒,其具体文件直到将近木已成舟才被公之于众。
无论从道义到法律到经济, ACTA 都没有站得住脚的地方。从道义上,该协议将使得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不再可能获得宝贵的廉价药品或山寨技术,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制裁;从法律上,各国内部出于对大公司利益的保护而对民众进行审查及采取刑事处罚,是绝对不得人心的;从经济角度来讲,一人共享、全站连坐等的规定也将对新兴的互联网产业造成重大打击。
在 1883 年 3 月 20 日的法国巴黎,11 个西方工业国家签订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从此发明专利、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等成为了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并为其所有者带来了巨大的垄断收益。如果说一百多年前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公约还有促进工业革命的积极意义的话,其现代的版本 ACTA 却没有丝毫进步的意味,而只是为了控制着西方政府的大公司们的一己私利。
如今,欧盟国家的民众阻止 ACTA 具体执行的最后希望是今年六月在欧洲议会上的赞成投票。“代表”民众的政客们能否阻挠文官公务员系统中的精英事务官员们的决定,现在还不能下定论,但看过《是,大臣》、《是,首相》的读者们,相信不难得出结论。
PS : 题图中标注为红色的即为 ACTA 目前的签约国。